嘉興“健身房老闆殺人案”開庭,被告人當庭認罪

嘉兴“健身房老板杀人案”开庭,被告人当庭认罪

嘉兴“健身房老板杀人案”开庭,被告人当庭认罪

2017年7月9日早上,嘉興某健身俱樂部的老闆陳某在其健身場館內將一名女子殺害並拋屍河道。

2017年7月21日,陳某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

2018年5月18日上午,此案在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一號法庭開庭審理。

嘉兴“健身房老板杀人案”开庭,被告人当庭认罪

法庭上,對於公訴機關的指控,陳某對於殺人行為予以承認。

年少時因為偷錢被自己的奶奶發現,不惜殺害對方並焚燬屍體,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2014年刑滿釋放。

法官:當時你發現你無法達到她的預期,於是你決定要騙她投資,是嗎?

陳某:我是想用我的規劃說服她。

法官:案發前,7月8日,你是以什麼理由約李第二天見面的?

陳某:買房,我說去看房。

法官:你說你已經搞定了,是不是?

陳某:是的。

法官:當天晚上你做了什麼準備?

陳某:我就把俱樂部監控消除了。

法官:為什麼要這樣做?

陳某:我想到我之前在監控下出過事,監控流傳出去了,後來想到我以銷售的手法可能會有非常不好的狀況。

法官:你覺得騙她投資的時候會發生不好的事情?

陳某:我的意思是可能她今後投資失敗了,說我騙她。

嘉兴“健身房老板杀人案”开庭,被告人当庭认罪

7月9日早上,被告人陳某約被害人出來看房,並以要回健身房拿禮物送房產公司領導為由,讓被害人跟隨其來到健身房。此後,究竟發生了什麼,已經很難還原。因為當時只有被告人陳某和被害人李某在室內。按照陳某的說法,兩人發生了口角,然後他情急之下把李某殺了。

陳某:

她就問我是不是沒有幫她問房子,她比較生氣,開口罵人,我也比較生氣,我說你就是放高利貸錢也不乾淨,她很激動拿水撲我,拿腳踢我,還上前抓我,我就抓住她的手關節,她想用腳蹬我沒站穩,倒地了。

被告人陳某向法庭陳述整個作案過程,被害人倒地後頭部的位置正好放著一個壺鈴,他就順手拿起壺鈴向其頭部砸了幾下,看她沒有動靜後,就將其裝入會所門口的垃圾桶,但裝運過程中,感覺到被害人還在動,又拿刺刀向她的腿部刺了幾刀,然後將垃圾桶運送到地下車庫的一輛報廢的麵包車內。被告人陳某又回到會所內,收拾了一下現場,緊接著在會所內他還舉辦了一場現場活動。當天晚上9點左右,陳某在被害人腳上綁了一個壺鈴後,駕駛被害人的轎車將屍體拋到之前踩點過的長水路虹海橋下的河道內。

嘉兴“健身房老板杀人案”开庭,被告人当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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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陳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事後又秘密竊取被害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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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被告人陳某是嘉興人,1988年出生。

此案,法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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