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暫行條例》實施近一月,“送貨上門”還是老大難

“快遞員必須把貨物送到約定地點”“對快遞車統一編號和標識管理”都未有效落實

《快遞暫行條例》(下稱《條例》)實施近一個月,其中規定的“快遞員必須把貨物送到約定地點”“對快遞車統一編號和標識管理”是否得到了落實?

市民李小姐稱,雖然放小區代收櫃很方便,但是有時候買的生鮮和貴重的東西,不電話通知的話,萬一忘了取件,生鮮就變質。為免得引發不必要的糾紛,快遞員必須打電話通知一聲,這樣才能互相保障權益。

《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快遞櫃代收點成“默認”收貨地址

《快递暂行条例》实施近一月,“送货上门”还是老大难

快遞員稱送貨上門“沒得賺”

5月22日下午,在番禺光明北路、海珠下渡路,多名快遞員提出了多個實際操作層面的痛點:一是送貨上門沒得賺,二是挨個聯繫根本來不及派件,三是許多小區物業管理人員不讓快遞車進小區。

《快递暂行条例》实施近一月,“送货上门”还是老大难

此外,多名快遞員表示,送一個快件的提成不多,雖然放在快遞櫃裡要收幾毛錢,但只要把總量做上去,怎麼都比送貨上門和電話通知賺錢。“高質量的服務需要與之匹配的報酬作支撐,我們總不能不賺錢呀?”

快遞車統一標識並不理想

除了《條例》規定,2017年實施的《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電動三輪車上道路行駛,但郵政(含報刊投遞)、快遞等行業可以使用符合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國家標準的電動三輪車從事社區配送服務。

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實行統一車身標識、安裝車載定位系統終端監控設備、配額備案管理等管理措施,在規定的區域、線路、時間上道路行駛。

《快递暂行条例》实施近一月,“送货上门”还是老大难

快遞三輪車仍在“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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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表示,快遞三輪車合法化,出臺國家標準是前提。同時,郵政、交通管理部門也應該作出相關規定。“根據規定,快遞員騎電動三輪車是需要有D1駕駛證的,但廣州停止對D1駕駛證的考試了,要考只能去外地考。”

措施

郵管局正與交管部門研討出臺管理辦法

據廣東省郵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對於未按照快遞暫行條例進行服務的情況,郵政管理部門可結合實際情況,根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的第四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違反快遞服務標準,嚴重損害用戶利益,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進行相應處理。

目前廣東省郵政管理局正與廣東省公安交管部門研討出臺相關實施辦法,效仿學習北京的做法,對快遞車輛實行統一的管理。

據瞭解,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聯合行業協會已於2016年底對北京市正規快遞三輪車統一了車身標誌,實現一車一碼,一車一人對應管理。此外,所有註冊登記的快遞車輛都完成了投保。對於違法的郵政寄遞人員,除依法處理外,還要將其違法行為記錄在案,對違法人所屬的郵政寄遞單位進行責任追查。

廣州市郵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郵政管理部門將落實《快遞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監督企業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並加大執法監督力度,提升廣州市快遞行業的安全管理水平。(羅陽輝)

來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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