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斗氣發生口角 兩男子打架被拘留

因開“鬥氣車”發生口角,80後男子丁某與90後小夥宋某拳腳相向大打出手,結果雙方均受傷花費數千元醫療費不說,還一同被臨潼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並治安罰款。

開“鬥氣車”後打架

兩人同被拘留和治安罰款

“開‘鬥氣車’發生打架,我們民警多次耐心調解,但兩人依然相互置氣,”昨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臨潼分局相橋派出所所長張鋒說,“在無法達成相互諒解的情況下,我們公安機關依法將這兩人給予行政拘留數日和治安處罰的決定。”

“開‘鬥氣車’發生打架的事情發生在今年4月份的一天”,在臨潼區相橋街辦某村道上,26歲小夥宋某駕小轎車由南向北行駛,因道路較窄,宋某超車未果鳴笛。再次強行超車未果後,宋某再次鳴笛,前方32歲男子丁某駕車讓道。之後,兩人發生口角繼而大打出手。

因兩人傷勢不嚴重,康復出院後雙方因醫療費賠償再次發生糾紛,民警多次調解後,仍相互置氣。5月24日,公安臨潼分局依法做出決定:對宋某給予行政拘留10日和治安處罰500元,對丁某予以行政拘留7日和治安處罰300元。此時,宋某和丁某才幡然醒悟。

倆公交司機開“鬥氣車”

雙雙領刑三年半

而這種開“鬥氣車”現象在西安市城區街頭時有發生。

“開‘鬥氣車’不僅是嚴重危險的違法駕駛行為,甚至會危及公共安全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昨晚,陝西平非律師事務所雷啟明律師稱,2016年天津市發生一起倆公交司機開“鬥氣車”,導致載有70多乘客的兩輛公交車相撞,部分乘客受傷。最後當地法院以犯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倆公交司機三年半的有期徒刑。

“開‘鬥氣車’是‘路怒症’的突出表現,”昨日下午,公安臨潼分局相橋派出所所長張鋒分析說,開“鬥氣車”害人害己,路上開車應當心平氣和。

昨晚9時,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稱,開“鬥氣車”是一種非常危險的交通違法駕駛行為,提醒出門講究禮讓,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人讓人,避免因一時意氣而發生不堪設想的後果。他提醒廣大駕駛員,一旦發現他人有開“鬥氣車”現象,可用自己車上行車記錄儀或同車乘客手機拍攝相關視頻作為證據,提供給公安交警部門,交警會第一時間依法處理。

>>專家分析

夏秋悶熱或陰鬱天氣易使駕駛員心煩氣躁

昨晚,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透露說,早在2015年的時候,公安部交管局全國範圍內調研並統計數據。數據顯示,當年全國共查獲開“鬥氣車”引發的交通及其他違法行為近1733萬起,同比上升2.8%。男性駕駛員約佔97%,女性駕駛員約佔3%。

該業內人士分析,從季節上來看,開“鬥氣車”違法行為夏季高於冬季,而春夏、秋冬兩個季節交替之際高於春、秋兩個季節;從每日時間段來看,上下班高峰、車輛暫時堵塞情況下高於正常交通時段;從天氣狀況來看,陰天明顯高於晴朗天氣;從年齡段來看,開“鬥氣車”主要以18歲至30歲左右居多;從實際駕齡來看,往往以兩三年至五六年駕齡的駕駛員高於駕駛十多年以上駕駛經驗的駕駛員。

昨晚,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陝西大康心理培訓學校講師張欣女士說,開“鬥氣車”也叫“路怒症”,此說法源於上世紀八十年代的美國。“就是指機動車駕駛人帶著憤怒、急躁等情緒去開車,具有攻擊性或憤怒的駕駛行為,包括粗鄙的手勢、言語侮辱、故意用不安全方式駕車等。”

張欣稱,醫學界將“路怒症”歸類為陣髮型暴怒障礙,指多重的怒火爆發出來,猛烈程度叫人大感意外。“路怒症”發作的人經常會胡亂變線、強行超車、闖黃燈……甚至口出威脅、動粗甚至毀損他人財物,也就是攻擊性駕駛。研究表明,許多駕駛員都有這些症狀,但並非每個人都明白這是一種病態。

張欣表示,有關專業團隊調研指出,駕駛員表現出來的“路躁”情緒源於駕駛中面臨的各種壓力,比如交通擁堵、惡劣天氣、車輛事故、其他駕駛員的野蠻駕駛行為等。特別是遇到在夏秋悶熱天氣或者陰鬱天氣,熱氣壓較低情況下,更容易使駕駛員心煩氣躁,遇到一點堵車或碰擦就完全爆發。

>>教你幾招

可嘗試這樣緩解自我情緒

“如果不良情緒和習慣長期被忽視,就會對駕駛員自身健康和安全帶來不良後果。”張欣說,開車上路一定要學會自我減壓,避免壞情緒伴隨。一旦覺得心煩氣躁或情緒暴躁,可以嘗試幾種辦法:

多幾次深呼吸;試著與前行車輛保持一定車距;開窗讓新鮮空氣進入車廂;聽收音機或聽比較輕鬆的音樂;安全情況下將車停在路邊安全區域稍事休息;有心事的時候可以在安全情況下停車打電話給親友傾訴,心情舒暢後再上路;車上放一張家人幸福的小照片,不開心的時候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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