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拘留!


9月6日,被執行人劉某因抗拒執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被司法拘留15日。

馬鞍山某商貿公司與劉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過法院調解結案,劉某應於2018年7月底給付馬鞍山某商貿公司欠款2萬餘元。調解書生效後,劉某一直未履行,馬鞍山某商貿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受理後,執行法官依法查控了劉某的財產,但未查詢到劉某有可供執行財產。執行法官隨即向其發出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責令其限期履行,但是劉某經過法院多次傳喚,拒不到院履行,併到處躲避。9月6日上午,通過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執行法官找到劉某並將其拘傳到法院。經執行法官向其釋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嚴重後果,劉某仍然拒絕履行,法院決定對其司法拘留15日。9月6日下午,劉某被送至看守所。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拘留!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拘留!

為進一步加大執行案件力度,維護司法權威和法律尊嚴,花山法院通過對被執行人依法採取強制拘留措施等手段,強力震懾“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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