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的女职工有新福利!生育保险津贴天数延长,7月1日执行

近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女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天数的通知》。根据通知,呼和浩特女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天数由90天调整为98天,执行时期从2018年7月1日起。

呼和浩特的女职工有新福利!生育保险津贴天数延长,7月1日执行

生育津贴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所给予的生活费用。现阶段来说,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标准有两种: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的地区,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津贴,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的地区,按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进行津贴支付,期限一般为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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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前,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计委于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对当前生育保险的重点工作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是提高认识,确保生育保险待遇落实。其次是加强预警,完善费率调整机制。再次,要引导预期,规范生育津贴支付政策,确保女职工法定产假期限内的生育津贴支付。最后要加强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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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这对呼和浩特市的女性职工来说,是一个喜大普奔的好消息。相信随着政策的慢慢推行,每一位在岗位上辛劳的职工都能享受到应有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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