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布一批药店医院违规问题,涉及白湖亭医院、宜又佳、回春等

福州公布一批药店医院违规问题,涉及白湖亭医院、宜又佳、回春等

通报内容如下

关于晋安区茶园街道站东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关于福州市鼓楼区达明药店等3家定点零售药店违规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现场稽核,发现福州市鼓楼区达明药店、福建康佰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七分店、福建省扬祖惠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鼓楼区鼓东路分店3家零售药店存在将食品套用其他项目刷卡结算的情形,违反了《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内容,经研究,决定对上述3家零售药店分别予扣9分并暂停10个月医保结算处理,拒付相应违规费用(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关于福州鼓楼慈爱综合门诊部违规处理情况的通知

接省医保中心通报,福州鼓楼慈爱综合门诊部存在将原有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医疗服务科室变更为美容医疗服务科室未及时、准确、完整提供相关材料等违规行为。根据市医保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医保文〔2017〕82号)和《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有关内容,经研究,决定终止福州鼓楼慈爱综合门诊部医保服务协议(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关于福州回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祥康大药房等15家定点零售药店违规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根据参保人员反映社会保障卡被他人冒用的情况,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调取视频监控系统核实,发现福州回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祥康大药房等15家药店

存在没有认真进行人卡核对,造成被他人冒卡结算的违规情形。现根据《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补充协议》有关内容,经研究决定对存在被他人冒卡结算2次违规情形的福州回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祥康大药房、福建省康利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十五分店、福建康佰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五分店等3家药店分别予扣3分并暂停1个月医保结算处理,拒付相应违规费用;对存在被他人冒卡结算1次违规情形的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八分店、福州市仓山区惠十好医药商店、福州源康医药有限公司仓山分公司、福建易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福州滨江丽景分店、福州市鼓楼区和源药店、福建省康利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十三分店、福州晋安区安泰医药商店、福州回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茶花园医药商店、福建省康利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一分店、福建康佰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五分店、福建宜又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七分店、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分店等12家药店分别予扣1.5分
处理,拒付相应违规费用(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关于仓山区太平洋城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处理情况的通报

根据群众举报,经市医保中心医疗稽核人员现场核实,仓山区太平洋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虚开理疗处方、串换医保项目、未按规定登记理疗项目等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暂停仓山区太平洋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结算3个月,暂停责任医生林雪容医保处方权3个月,并拒付相应违规费用。(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关于晋安区星辰医药商店违规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经核实,晋安区星辰医药商店

存在将食品套用其他项目刷卡结算的违规行为,违反了《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内容,经研究,决定予晋安区星辰医药商店扣9分并暂停医保结算9个月处理。(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关于福建宜又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二十二分店等41家定点零售药店违规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医保中心通报,福建宜又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二十二分店存在将医保网络连入互联网的违规行为,违反了《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内容,经研究,决定予福建宜又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二十二分店暂停医保结算3个月处理。

市医保中心对福建好安心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鼓楼第一分店、鼓楼区第二分店、鼓楼区第六分店、福州大参林贸易有限公司鼓楼区西洪路分店、福州榕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梅峰分店、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分店与第六分店、福建康佰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一分店、福建省逸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九分店与第十九分店、福州市海王星辰金山碧水紫竹苑小区分店、福建省扬祖惠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分店、福州回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国药商场、福建宜又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鼓西店、福建康泰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鼓楼区鼓西路分店与铜盘路分店、福建省康利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五分店与第十六分店、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分店、福州市鼓楼区祥和宜又佳医药商店、福州兴北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街第二分店、福建好安心大药房福州鼓楼区鼓屏路分店、福建康佰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一分店、福建康泰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鼓楼区鼓屏路分店与花园路分店、福建省扬祖惠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鼓楼区华林路分店、福建省逸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二分店、第六分店与第八分店、福建宜又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二分店、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一分店、福州回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火车站医药商店、福州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三分店、福州市保春堂医药有限公司仓山区第六分店、福州市仓山区一心堂大药店、福州市鼓楼区达明药店、福州市鼓楼区三茂医药商店、福州市晋安区时珍堂医药商店、福州市台江区康乐大药房、福州兴北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茶亭分店等40家存在

未如实传送参保人员购药信息等违规情形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集体约谈。(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