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曝光范冰冰4天6000萬片酬,明星天價片酬到底應不應該?

艾去醬

大家好!我是“老納不走”😊!

范冰冰這次純粹是躺槍🔫的,原本崔永元是要懟《手機2》的導演和編劇馮小剛和劉震雲的,而這兩位主也不去接這個茬。范冰冰好死不死,非要這個時候高調曬出《手機2》片場照,


崔永元一看“哎呀!真有不怕死的”槍口馬上明裡暗裡都對準范冰冰火力大開,最後崔永元曝出了“大小合同事件”,現在整件事愈演愈烈!范冰冰可以說倒了血黴。

現在回到問題的主題“明星天價片酬到底應不應該”!我想說這還是由市場決定的,電影製片方既然能出得起這個價,那也就是說經過了成本核算、市場評估,確認她值這個價的,不然也就不存在合同的事了!


其實應不應該那麼高片酬吃瓜群眾意見真沒那麼重要,而且范冰冰她也沒偷沒搶,可以說也是勞動所得,只不過這勞動報酬很高很高!反正大家願意就去電影院去看,不願意就等電影上演一段時間後去某些網站下載看!

其實我比較好奇崔永元先生他怎麼會有一抽屜合同的,這一抽屜合同怎麼來的!如果非要扯到偷稅漏稅,那他這樣算不算知情不報呢?😁

謝謝!以上就是我個人看法!(圖片來源網絡)


老納不走

這幾天確實小崔挺火,4天6000萬讓我們這普通老百姓驚呆了,不過這種事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國家也沒有規定標準價格,好多有實力的老演員都沒有這些後生酬勞多。如果涉及偷睡漏睡一定要追究,



精神領袖竊瓦格啦

我做為曾經在演藝圈混跡多年,感到明星天價的問題,越演越烈……

特別是當下,對崔永元勇敢的選擇爆光此事,且“聲鳴”大義矣!

大部分人覺得我們管不了,所以知無不言。

但是碰到了崔永元這麼一個、眼裡不揉沙子的人,事情就要“關心”一下啦。

管的話,該由誰來管?該從何入手、該怎麼管?

所以我們只有期待,但我相信一定會有人管!

針對明星的天價問題,接重而來的就會是漏稅狀況的出現。“陰陽合同”從某種意義上看,必須要有所控制和拿出解決的辦法。

今天早上我看了一個視頻(也是與小崔揭天價有關的事情),我發了一條評論:“凡是正義的,我們就支持!”
僅在幾個小時內,就這mo多的贊,我想這應該就是我的態度吧!為什麼不管呢?!


蘭竹ZLZ

運用價值和使用價值的辯證法,使用價值決定價值,價值體現使用價值,很簡單的道理,一輛玩具汽車永遠賣不到汽車的價錢(通俗來講),那麼問題來了,怎麼才能賣到汽車的價錢甚至超過汽車的價錢,就是給它加個附加使用或者消費價值,甚或是噱頭或者不存在,範之所以值這麼多,一方面是市場經濟資源或缺,另一方面泡沫太大,這和國民精神消費盲目性有千絲萬縷的聯繫,而且也說明了國民消費認知的缺失不足,也說明了國民文化教育有待提升,娛樂化的不理性分不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