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周4天還有必要保胎嗎?

正義的天津人

俗話說娘肚一天,外面一週。在一定程度上講這句話是有道理的,但是需要在一定孕周範圍內。如果都足月了還有必要保胎嗎?保胎就沒有副作用嗎?



下面我就這一問題進行解答分析

一般情況下,決定是否保胎,首先需要評估保胎的益處及弊端,如果益處大於弊端,就需要保胎,如果益處小於弊端,就不需要保胎了。

特殊情況,特殊對待,有些地區小於35周需要保胎,有些地區37周前需要保胎。更有甚則,擇期剖宮產(39周前)的術前2天,還給予地塞米松針促進胎肺成熟。每個人的認知度不一樣。

那到底要不要保胎,足月(37周以後)了是不用保胎的,這是正確的,但是37周之前要不要保胎,就需要根據患者的意願,當地衛生醫療情況來決定,孕周越大,胎肺不成熟的概率越低,但只有超過孕39周,即晚期足月的寶寶,才會完全排除胎肺不成熟的可能,儘量39 周後終止妊娠,自然發動的超過37週一般問題不大,因為寶寶發動分娩時,同時分泌了可以促進胎兒成熟的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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