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中無罪!從博士後到階下囚,物美創始人為何蒙冤12載?

張文中無罪!從博士後到階下囚,物美創始人為何蒙冤12載?

“遲到的正義依然無比珍貴,我不記恨任何人,不因堅守底線而後悔!”

——物美創始人張文中

5月31日,最高法終審判決張文中、張偉春、物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無罪,原審判決已執行的罰 * 金及追繳的財產,依法予以返還。得知這一消息,前段時間剛給物美創始人張文中拍照片的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在轉發相關資訊時評道:“遲到的正義!”

張文中無罪!從博士後到階下囚,物美創始人為何蒙冤12載?

產權保護是今年政策取向的一大風向標

2018年2月27日-3月1日的“亞布力中國企業家論壇第十八屆年會”上,物美集團創始人張文中深情地朗讀《給40年的信》,這是他自2013年2月刑 * 滿 * 釋 * 放出獄後的首次公開發言。

張文中無罪!從博士後到階下囚,物美創始人為何蒙冤12載?

在《給40年的信》中,張文中談到自己出獄後,有不少人建議他移居國外,過平靜的生活;也有人問他,遭受這麼大委屈?為什麼不怨天?為什麼不尤人?於是,就有了篇首那一段話,正義可能會遲到,但一定不會缺席,“遲到的正義依然無比珍貴”!

張文中系物美集團創始人,2004年福布斯大陸富豪榜上,張文中排名第125位,個人財富身價是125億美元。張文中本人,系中科院系統科學博士、美國斯坦福大學博士後,主攻宏觀經濟。1994年,下海的張文中,在北京創辦了經營連鎖超市業務的物美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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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中案簡略始末

以上這幅圖片,已大致列出張文中案始末。2007年12月,河北衡水檢方提起公訴之前,張文中已於2006年8月被調查。法 院審理時,張文中被指控的罪名主要是三項:犯詐騙罪、單位行 賄罪、挪用資金罪。出獄後,張文中自2003年起,申訴、駁回、再申訴,直到今日再審宣判、被平反昭雪。

今年1月26日,我們發表了《“資本狂人” 顧雛軍案重審:他到底有沒有罪?》 一文,對重審顧雛軍案進行了剖析。去年12月29日,《人民法院報》頭條及評論員文章提及的三起再審重大涉產權案件,分別是重審顧雛軍案、張文中案、以及李美蘭案。如今,張文中案已迎來遲到的正義,顧雛軍、李美蘭二案的重審也快了。

還張文中清白,包括重審顧案等涉產權案件,本身已釋放出一個新的強烈信號,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依法保護企業家的財產權、創新權益、自主經營權等權益;因此,我們認為,其不僅改變了一位風雲企業家的命運,也是中國家族企業史上的標誌性事件之一。

張文中無罪!從博士後到階下囚,物美創始人為何蒙冤12載?

張文中案再審現場

古話“有恆產者有恆心”,出自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財富是“長腳”的,要走出家族管理與傳承的困境,產權能否有效保護是基礎。 自2017年9月《關於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出臺以來,用產 權 司法保護增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感,已成一項治國理政大事。

產權保護是今年政策取向的一大風向標。蒙冤十餘載 ,物美創始人張文中再審改判無罪,是對以往家族企業私有財產權保護不力的情況的糾偏扳正。當然了,改判無罪,無疑令張文中一案成了“標杆”案件,但畢竟涉產權案件的審理,特別是加強產權保護,根本之策還在於納入法治軌道、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

張文中無罪!從博士後到階下囚,物美創始人為何蒙冤12載?

從博士後到階下囚,張文中為何蒙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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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中與韋爾奇、郭廣昌合影

張文中,生於1962年,籍貫是山東濟南。中學畢業後,正逢恢復高考,張文中成了南開大學79級大學生。1983年,從南開大學管理學本科畢業後,張文中被分配到大慶油田參加工作。在油田工作期間,他對管理學產生了濃厚興趣,1985年又返回南開大學,攻讀管理學碩士學位。

碩士學制三年,1987年,因成績優異,張文中提前一年拿到學位,被分配到發展研究中心,從事宏觀經濟研究。國研中心成立於1981年,是國 * 務 * 院直屬事業單位,也是中國影響力最大的智庫之一。幾年間,張文中就價改、石油戰略、以及宏觀經濟調控等研究課題發表了近50餘篇論文。張文中先後在中科院系統科學研究所、美國斯坦福大學攻讀博士及博士後,也就是在此期間,張文中的身份是一名高級知識分子、專家、學者。

張文中在中科院系統科學研究所獲得博士學位後,於1990年擔任世界銀行和國家“863”高科技發展基金支持的“中國宏觀經濟決策支持系統”研究的課題組長。此後,因主持中國石油價格政策研究,得到中 * 央有關部 * 委的重視,並得到美國自然科學基金會的支持下,張文中赴美深造,在斯坦福大學做系統工程學博士後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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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中案再審結果宣判

上世紀90年代初,張文中辭別了研究領域,最終進入商界,創辦物美超市,成為中國零售業歷史上一度呼風喚雨的人物。張文中自己說,對他影響最大的是二個人:一個是鄧,南 巡講話給了他下海信心。另一個是他的博導老師——斯坦福大學的拉爾森教授。

1992年,在鄧南 巡講話的鼓舞下,從美國歸國的張文中創辦了一家計算機公司——卡斯特公司,為國內幾家大型企業開發了不錯的IT項目。1994年,為了展現自己開發的pos機、信息系統的使用價值,張文中創辦了北京最早的一家規範的現代超市——物美超市,開始了他的商品零售業創業歷程。

2003年,物美超市成為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內地民營零售企業,比黃光裕的國美電器在港上市早了一年。張文中是個高級知識分子,做零售連鎖,沒有任何從業經驗,物美的起步,也並非十分順利,特別是要考慮如何在競爭中生存下來。

知識也可以轉化為企業成長的動力,張文中是學管理的,本身也是研究管理領域,於是,他在物美創建了一整套適合商超的新型管理體系,而且別具特色。比如,物美的三重盤點制度、綜合巡檢制度,另外還有晨會、店長周例會、包括極具特色的辦公會等。到2006年,在連鎖超市領域辛勤耕耘的張文中,獲得了巨大的成功,已成為京津冀地區最大的商業零售企業。

張文中無罪!從博士後到階下囚,物美創始人為何蒙冤12載?

物美超市

張文中在美國的博士後導師拉爾森教授,也是一個風險投資者,張文中也循其之道,成為當時民企現代流通業中最活躍的“買買買”。自2004年起,物美通過託管、收購、重組等方式,收購了北京惠新大賣場、北京超市發、京北大世界、天津大榮等商業企業或者零售網點。

併購是當時民營企業迅速擴大規模、佔據市場份額、以及與競爭對手博弈的重要企業戰略,事實上,不光是物美的張文中,國美電器的黃光裕也是採用這一策略。2005年,當時的黃光裕一舉拿下東北的黑天鵝、華南的易好家、華中的武漢中商,2006年,國美電器又收購了陳曉的“中國永樂”。國美是家電連鎖,物美是商超連鎖,併購重組是連鎖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之路,更使得行業的集中度進一步提高。

黃光裕也好,張文中也如此,其併購的目的無非是要避免遍地開店的高成本,提高行業集中度,以較短時間內迅速擴大規模,作為獲取更大利潤的有效手段。當時,黃光裕在併購狂潮時說:“一有機會就出擊。有些人創業的時候可能為了掙錢,有些人可能是為了做一番事業,然後呢,要做到儘可能做大,一有機會絕對要出擊,我屬於這一種。我並不是說掙了錢,完了有個名,趕緊帶老婆孩子享福去,完了看著錢別丟了,我可能不是這種人。”

冤案從天而降,物美也受到重創,出獄後的張文中,依然高舉併購大旗 、“濤聲依舊”。道理很簡單,以併購促集中度,是連鎖商超一條生存之道。2014年,物美收購了百安居。如今的物美旗下,擁有美廉美超市、新華百貨、浙江供銷、百安居、奧士凱物美、崇菜物美、聖熙八號、京北大世界、浙江供銷等多個知名品牌,年銷售額500餘億元,資產500餘億元,員工10萬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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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美系旗下的流通企業品牌

物美集團,全稱是北京物美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物美商業”),成立時間是2000年8月。 1994年,創始人及董事長張文中先是創辦了物美商城,並開設了第一家超市。物美商城後來在重組時更名為“物美投資”。2003年,物美上市之前,曾有一次融資,時間是2000年12月1日,其融資輪次及規模均未向外披露,資料顯示,其投資方系IDG資本。2016年,物美商業私有化,從港股市場退市,總對價交易金額為33.29億港元,投資方系物美控股及間接全資附屬公司物美香港。

5月31日,最 高 法已公示了“物美創始人詐騙、單位行 賄、挪用資金再審判決書”,並宣判張文中、張偉春、物美控股集團無罪。從“判決書”中,大致可以辨清張文中蒙冤12年以來可能“涉案”的種種猜測及傳聞,包括曾一時流傳最廣的“原罪”問題。比如,物美商業第一大股東物美控股的前身——物美商城1994年成立時那一段歷史。此中一大核心問題,就是張文中的物美控股“第一桶金”的來源。

亞布力年會上,張文中在朗讀他的《給40年的信》中提及,

“八十年代我和其他青年知識分子一樣追夢,進入國研中心,為改 * 革 * 開 * 放獻計獻策,有幸和田源、東昇成了同事。”

張文中無罪!從博士後到階下囚,物美創始人為何蒙冤12載?

中國國際期貨公司董事長田源

張文中信中說的田源,即中國國際期貨公司董事長田源,早年間,兩人在國研是同事。田源從1983年長期供職於國研,1992年任當時的物資部對外經濟合作 * 司 * 司 * 長(第二年合併為國內貿易部)。1997年~2002年間,田源任中國誠通集團董事長,誠通集團系由原物資部直屬物資流通企業合併組建。衡水中院一審在“詐騙罪” 判決認定中,在“國債技改貼息資金”環節就牽涉及誠通與時任董事長的田源。而“再審”判決時,已認定“物美集團違規使用3190萬元國債技改貼息資金不屬於詐騙行為”,“ 物美集團作為民營企業有資格申報2002年國債技改貼息項目”。

改判無罪,不僅還張文中及物美一個清白,事實上也還了張文中“老同事”田源一個清白,一個公道,也是遲來的正義!而在多年前,坊問多有傳言,張文中與田源關係有“一絲神秘”。

張文中被控犯詐騙罪、單位行 * 賄罪、挪用資金罪,一個核心問題就是國家的技改貼補政策是否適用於民企?假如原判適用法律錯誤,必然導致定罪量刑錯誤。最後的判決認定,“物美集團作為國內大型流通企業,積極申報以獲取國債技改貼息資金對其物流和信息化建設的支持,符合當時國家經濟發展形勢和產業政策的要求”;“ 民營企業當時具有申報國債技改貼息項目的資格”。

張文中改判無罪,不僅還了當事人和當事企業一個公道,也為中國家族企業創新創業,營造了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更重要的是,張文中案的改判,直觸到一個民企成長最揪心的歷史問題——“民企歷史原罪”。 當年,由於整個國家的法律體系、政策對於私營企業產權保護不充分,一些家族企業為了求生存、求發展,主動或者被動帶上“紅帽子”,“掛靠”國企、鄉鎮(社隊)企業,造成公私不分、界限不清。比如,當年的物美,就是“掛靠”部企誠通來申報國債技改貼息項目。

一波說 •傳承在中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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