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演員拿了6000萬元人民幣的片酬,要繳納多少稅?如果不繳稅會受到什麼處罰?

梁無忌

范冰冰的6千萬片酬,按照當年孫儷拍《甄嬛傳》的時候,外界盛傳她是拿了6000萬片酬,有人計算過,應繳稅1919.3萬元左右,那麼范冰冰的也應該繳這麼多吧!


如果偷稅漏稅查實了,受到處罰是很嚴重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明星其實要交的稅應該是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家實行比例稅率,就是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徵稅外,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後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徵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徵十成。


如果按照上面的規定徵收,像范冰冰這樣的,可能要繳納的稅更多,具體數字這個得以專家和稅務部門說了算。


不過,在娛樂圈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就是明星的片酬是繳稅後的所得,投資方要先繳稅,然後將完稅證明交給明星,實際上明星是沒有交稅的。


這次崔永元的曝光,看來是對準了范冰冰,不過如果從偷稅漏稅這個角度來看,按照慣例,這個稅應該是投資人馮小剛的劇組幫助范冰冰繳納,不過按照稅法規定,是當事人繳納。所以這個事情,最終馮小剛也脫不了干係,要做陰陽合同的,肯定是劇組方,因為慣例是他們幫助交稅。



姑且言之

誰知道他們應該繳納稅款多少?因為他們這些人都有專職的經紀人,會計師,和專職的法律顧問,只要能鑽的空子,只要能找到的法律邊緣,稅務空子,都會有專人幫助他們去弄虛作假,因為他們都有著共同的利益。因此誰能說得清楚呢?他們可不象我們普通百姓,只要超出國家規定的個人收入數額哪怕一塊錢,就得按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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