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法院跨區域化解糾紛

两地法院跨区域化解纠纷

5月25日,

廣西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

與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人民法院

攜手化解一起離婚糾紛案。

两地法院跨区域化解纠纷

01

開庭審理 被告缺席 委託調查

鄖陽區法院開庭審理了原告朱某與被告陳某(女)離婚糾紛一案。由於陳某缺席庭審,於是鄖陽區法院委託陳某現居住地法院八步區法院對陳某的情況進行調查。八步區法院接到委託後立即著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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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走訪調查 聯繫溝通 達成共識

在走訪調查中,八步區法院信都法庭的法官發現陳某對該段婚姻已經基本沒有感情,也同意離婚,缺席庭審是由於不想當被告、不想回到傷心之地的緣故。八步區法院法官考慮到,如果在陳某缺席庭審的情況下,簡單機械的作出裁判,有可能會傷害到當事人的權利,對化解矛盾糾紛實現案結事了也不利。於是八步區法院法官及時與鄖陽區法院法官聯繫溝通,促使兩地法官達成進行調解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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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交換調解意見 促使調解工作有序開展

两地法院跨区域化解纠纷

調解中,兩地法院法官分別在兩地同步進行調解,一方面鄖陽區法院法官積極做原告朱某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八步區法院法官也耐心的對被告陳某釋法明理。兩地法官通過電話及時對調解進展進行溝通聯繫,交換調解意見,促使調解工作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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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共同努力 達成調解協議

最終,經過兩地法院法官的共同努力,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自願離婚,兒子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300元撫養費至兒子年滿18週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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