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外!廣州“開四停四”7月1日正式實施!(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如何辦理預約登記!)

限外!广州“开四停四”7月1日正式实施!(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如何办理预约登记!)

定了定了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通告

今日正式發佈

“開四停四”將於7月1日開始實施

實施後第一個月為執法過渡期

以便市民熟悉該管理措施

限外!广州“开四停四”7月1日正式实施!(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如何办理预约登记!)

一分鐘讀懂管理措施

管理措施主要內容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駛入管控區域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簡稱“開四停四”管理措施。

“開四停四”管控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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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大觀路(廣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不含)、珠江水道(東圃大橋至長洲島至丫髻沙大橋至廣和大橋段,海珠區南面、長洲島和番禺區北面、海珠區和白雲區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東面),鴉崗大道(不含)、華南快速幹線三期(鴉崗大道至春崗立交段,不含)、華南快速幹線三期輔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廣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華南快速幹線二期(春崗立交段至廣汕路段,不含)、廣汕路(大觀路至華南快速幹線段,不含)合圍的區域,以及進入上述區域的洛溪大橋、鶴洞大橋、洲頭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橋東橋、金沙洲大橋。

不實施“開四停四”管理措施的日期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中國共產黨廣東省代表大會期間

中國共產黨廣東省委員會全體會議期間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會議期間

舉辦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期間

即在上述時間內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在管控區域內可正常通行

即無論行駛或停駛

均按停駛時間計算

違反管理措施如何計算和處罰

限外!广州“开四停四”7月1日正式实施!(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如何办理预约登记!)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在管控區域最長可連續行駛4天,行駛4天后,如果還想在管控區域內行駛,必須停駛4天以上,如果沒有停駛、或停駛時間不足4天就在管控區域內行駛,該車就違反了管理措施。

對於違反管理措施的行為,將按產生違法行為的自然日數量計算其違法行為次數,每輛車每個自然日處罰1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每次處200元罰款,並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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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

市民支持

廣泛聽取民意 10天徵求意見

7成市民支持並建議完善措施

4月17日至26日徵求公眾意見10天期間

收到市民意見3800多條

支持並建議完善措施的意見佔比約7成

不建議採取管控措施的意見佔比約2成

3條

修改意見

廣泛聽取民意 10天徵求意見

採納了3條意見,進行優化完善

1

優化管控區域邊界路段。

考慮到同泰路東行將進入管控區域內部,為便於通行同泰路的車輛繞行駛離管控區域,將與同泰路相連的廣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也列為不受管控的路段。

2

完善不受“開四停四”管理措施管控車輛類型。

針對市民建議考慮接送學生上學的外地校車上路意見,為保障跨市接送學生的非廣州市籍校車正常行駛,將非廣州市籍校車列入不受“開四停四”管理措施管控的車輛類型中,並設置了“持校車標牌且標牌路線行經本市行政區域”的條件進行嚴格把關。

3

完善法定節日的表述。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13年修訂)》第二條“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的表述,將《通告》中“法定節日”的表述修改完善為“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權威解讀

哪些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不適用“開四停四”管理措施的規定?

1

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2

持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不含租賃中小客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

3

持校車標牌且標牌路線行經本市行政區域的非廣州市籍校車,港澳號牌、使領館號牌車輛

4

符合條件並在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了預約登記的車輛。

當市民因緊急醫療搶險等特殊情況而違反了管理措施,怎麼處理?

考慮到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因急診就醫、搶險、高考、奔喪等緊急特殊情況違反“開四停四”管理措施通行的,可向廣州交警提出陳述和申辯,核實情況後按有關規定辦理。

哪些類型的車輛可申請辦理預約登記?

1

政務類。

外地政府駐穗辦因公務需要長期頻繁在管控區域行駛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

2

商務類。

重點企業因商務需要長期頻繁在管控區域行駛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

3

相鄰城市跨市通勤類。

在外地市居住在廣州工作、名下沒有廣州市籍中小客車,且不具備廣州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資格,需長期頻繁在管控區域行駛的個人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

3類車輛預約登記的渠道,辦理申請日期、登記成功後的有效期?

1

政務類。

由廣州市協作辦公室收集資料(無需網上提交資料),審核通過後的車輛有效期為一年(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

商務類。

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接受網上申請。

網上車管所網址:http://www.gzjd.gov.cn/cgs/html/hall

以後每年受理申請時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

審核通過後的車輛有效期為一年(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3

相鄰城市跨市通勤類。

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接受網上申請。一次性辦理,此後不再受理。

審核通過後的車輛有效期為兩年(至2020年6月30日)。

如何查詢預約登記申請是否獲得通過?

1

政務類。

由廣州市協作辦公室告知相關單位審核情況。

2

商務類。

申請企業可在2018年7月31日以後自行登錄網上申請平臺查詢申請是否獲得通過。以後每年查詢起始時間為6月28日。

3

相鄰城市跨市通勤類。

申請人可在2018年7月31日以後自行登錄網上申請平臺查詢申請是否獲得通過。

符合條件的商務類重點企業可辦理預約登記的數量?

1

廣州市政府認定的總部企業可申請3輛車。

2

由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入庫的

製造業骨幹企業和上一年度納稅額超過2000萬元的“兩高四新”企業可申請2輛車。

3

廣州市商務委員會認定為新引進的重點企業可申請2輛車。

4

其他企業:向廣州市政府納稅達到5000萬元的,可申請1輛車;向廣州市政府納稅達到1億元以上的,可申請2輛車。

溫馨提醒

通告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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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商務類企業和市民申請預約登記

預約登記工作將依託信息化系統

通過互聯網系統完成預約登記

符合條件的相關單位和個人

可通過網上車管所或手機客戶端填報信息

辦理流程與《通告》同步在廣州金盾網掛網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接受預約登記

那麼!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如何辦理預約登記!

為配合廣州市實施中小客車總量調控工作

根據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通告

需要長期頻繁進入調控政策配套措施管控區域的

政務、商務、相鄰城市跨市通勤

等3類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

(以下簡稱管控區域)

可在6月1日起進行預約登記

預約登記成功的車輛可不受“開四停四”措施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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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登記辦理的條件和流程

政 務 類

辦理對象

外地政府駐穗辦因公務需要長期頻繁在管控區域行駛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

辦理條件

機動車所有人須為單位,經廣州市協作辦公室確認的外地政府駐穗辦公務車輛。

辦理流程

由廣州市協作辦公室統籌收集相關單位材料,核定辦理單位和數量後,轉廣州市公安局核實車輛信息,完成預約登記。

需提供材料

機動車行駛證、申請單位證明(蓋公章)等。

受理申請時間

符合條件的單位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向廣州市協作辦公室提出申請。以後每年受理申請時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

有效期

每次辦理有效期為一年(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商 務 類

辦理對象

重點企業因商務需要長期頻繁在管控區域行駛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

辦理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同時符合多項的,由企業自行選取其中一項辦理)。

1

根據《廣州市促進總部經濟發展暫行辦法》,被廣州市政府認定的總部企業,可申請預約登記3輛車。

2

由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入庫的製造業骨幹企業及上一年度納稅額超過2000萬元的“兩高四新”企業,可申請預約登記2輛車。

3

廣州市商務委員會認定為新引進的重點企業,可申請預約登記2輛車。

4

企業上一年度向廣州市稅務部門納稅總額超過5000萬元的企業,可申請預約登記1輛;納稅達到1億元以上的,可申請預約登記2輛。

納稅統計範圍:指除代扣繳個人所得稅、海關關稅以外,企業實際繳納的稅收及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需提供材料

機動車行駛證、已加載有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明等。

辦理流程

符合條件的企業自行通過網上申請平臺

(廣州交警網上車管所網址為:http://www.gzjd.gov.cn/cgs/html/hall)提交申請。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商務委員會、市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市公安局等單位根據職能核實相關信息通過後,完成預約登記。

受理申請時間

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接受網上申請。

以後每年受理申請時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

相鄰城市跨市通勤類

辦理對象

在外地市(廣州相鄰城市)居住,在廣州工作、名下沒有廣州市籍中小客車且不具備廣州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資格,需長期頻繁在管控區域行駛的個人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

辦理條件

須同時滿足以下8個條件:

1

廣州相鄰城市是指:深圳、珠海、佛山、韶關、惠州、東莞、中山、肇慶、清遠等9個城市。

2

車輛在2018年1月1日前註冊登記,且登記地為上述9個城市。

3

機動車所有人為個人,並具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4

機動車所有人名下沒有廣州市籍中小客車且不具備廣州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資格。

5

機動車所有人為非廣州市戶籍。

6

機動車所有人在廣州市無房產,提供在廣州相鄰城市居住的房產證明(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名下的房產均可)。

7

機動車所有人在廣州工作,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廣州累計繳納(不含補繳)職工社會醫療保險3個月(含3個月)以上。

8

申請人名下有多輛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的,只能為其中的1輛辦理預約登記。

需提供材料

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在廣州相鄰城市居住的房產證明材料等。

辦理流程

受理申請時間

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接受網上申請。

一次性辦理,此後不再受理。

有效期

有效期為兩年(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30日)

溫 馨 提 醒

1

申請人必須對填報的信息負責,如有提交弄虛作假材料的行為,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2

申請人請於2018年7月31日以後自行登錄網上申請平臺查詢預約登記申請是否獲得通過。以後每年查詢時間為6月28日以後。

3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主要道路交通運行狀況適時調整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預約登記辦理流程。

4

諮詢電話: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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