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找法網
我國法律規定,在工作地點和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為工作原因受傷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同理,懷孕的員工如果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流產,那應當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須承擔賠償責任。
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可以視同工傷的情形: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內,懷孕員工因工作原因流產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獲得工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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