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右玉煤矿记者排队采访

2018年

411日,山西玉龙集团南阳坡西煤业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一死一伤。事故发生后矿方把死者尸体移到内蒙古凉城县。

2018年422日,玉龙集团右玉洗煤厂坑下再次发生一起安全事故,致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矿工贾怀有当场死亡。死亡后矿方私自跟家属处理了三百多万。并按“惯例”对事故进行瞒报。

2018年5月上旬,媒体圈内曝出内料,朔州市右玉县玉龙集团为封锁消息在玉龙国际酒店1108

房间给媒体发“封口费”。各媒体工作人员可持证领取壹万、两千、一千、伍佰等不同数额的现金。

朔州右玉煤矿记者排队采访


朔州右玉煤矿记者排队采访


朔州右玉煤矿记者排队采访

朔州右玉煤矿记者排队采访


虽然国家安监局一再强调,一经查清瞒报矿难问题不但要严肃处理,而且罪加一等。但对于矿老板来说,更具震慑力的还是当地政府,地方政府的“一帆风顺”更能直接影响到煤矿的生产。所以,一旦发生煤矿事故,双方便会“齐心协力”地把事情“摆平”。瞒报事故暴露了他们蔑视国家法律和政府监管、违法顶风做案的严重问题,这些都是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造成的。

中国矿难频发的原因多多,但国人印象殊深的关键一点是:监守自盗、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据媒体报道,在许多地方,政府官员与煤矿矿主有共同利益。矿主通常以重金或厚礼买通负责安全检查的地方政府官员;而在某些情况下,地方政府官员竟然在非法煤矿上持有股份。这些都最终导致煤矿安全设备的改善受到严重阻碍,因为矿主急于在短期内获取最大利润,而地方官员也为了自己的利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腐败的地方政府官员成了漠视安全的非法煤矿的“保护伞”。来源(中外法制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