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燃燒的基本知識

幾個重要概念

燃燒

可燃物與氧化劑作用發生的放熱反應,通常伴有火焰、發光和(或)發煙的現象。燃燒可以分為:有焰燃燒和無焰燃燒。

有焰燃燒:通常看到有明火;

無焰燃燒:有些固體發生表面燃燒時,有發光發熱的現象,但是沒有火焰產生,例如木炭的燃燒。

煙:由於燃燒不完全等原因,會使產物中混有一些小顆粒。

總結|燃燒的基本知識

對比:燃燒只需具備個必要條件,即可燃物、氧化劑和溫度(引火源),缺一不可。

燃燒類型及特點

分類標準

分類

特點及舉例


按發生瞬間的特點

著火

點燃:使用外部熱源

自燃

化學自燃



熱自燃




爆炸




按燃燒物形態

氣體燃燒

擴散燃燒:燃燒比較穩定,擴散火焰不運動


預混燃燒:燃燒反應快,溫度高,火焰傳播速度快




液體燃燒

有閃燃(石蠟、樟腦)、沸溢(原油)、噴濺現象



固體燃燒

蒸發燃燒:受熱先熔融蒸發(或昇華),再燃燒。(石蠟、松香、硫、磷、鉀、蠟燭、瀝青)



表面燃燒:無火焰燃燒。(木炭、焦炭、鐵、銅等)




分解燃燒:受熱先發生熱分解,再燃燒。(木材、煤、合成塑料等)




陰燃:緩慢、低溫的無焰燃燒。(紙張、纖維織物、鋸末等)




爆炸:主要包括可燃粉塵爆炸、炸藥爆炸、轟燃等。(聚氨酯、賽璐璐)




燃燒的產物及特點

幾類典型物質

燃燒產物及特點


高聚物

CO、CO2、NO2、H2、SO2、COCl2(光氣)、HCN等


木材

主要由碳、氫、氧、氮等元素組成,燃燒產物主要是二氧化碳、水蒸氣、甲酸、乙酸、一氧化碳等


主要由C、H、O、N和S等元素組成,主要燃燒產物為CO、CO2、NO2、SO2、H2O


金屬

揮發金屬

在空氣中容易著火燃燒,熔融成金屬液體,沸點一般低於其氧化物的熔點,因此在其表面能夠生成固體氧化物

不揮發金屬

氧化物的熔點低於金屬的沸點,則在燃燒時熔融金屬表面形成一層氧化物,從而減緩了金屬的氧化


閃點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液體揮發的蒸氣與空氣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夠閃燃的液體最低溫度。它是衡量液體火災危險性大小的重要參數。閃點越低,火災危險性越大,反之則越小。

在消防上的應用:閃點<28℃的為甲類;閃點≥28℃至<60℃的為乙類;閃點≥60℃的為丙類。

燃點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應用外部熱源使物質表面起火併持續燃燒一定時間所需的最低溫度。可燃物的溫度沒有達到燃點時是不會著火的,物質的燃點越低,越易著火。

評定液體火災危險性大小時,一般用閃點;評定固體的火災危險性大小,一般用燃點。

自燃點在規定的條件下,可燃物質產生自燃的最低溫度,在這一溫度時,物質與空氣接觸,不需要明火的作用,就能發生燃燒。

它是衡量可燃物質受熱升溫導致自燃危險的依據。可燃物的自燃點越低,發生自燃的危險性就越大。

燃燒產物:有完全燃燒產物和不完全燃燒產物之分。

完全燃燒產物:可燃物中的C→CO2(氣)、H→H2O(液)、S→SO2(氣)等;不完全燃燒產物:CO、NH3、醇、醛、醚等。

燃燒產物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成分,如一氧化碳、氰化氫、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煙氣的減光性也會嚴重影響人們的視線,使人們難以辯別火勢發展方向和尋找安全疏散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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