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敷衍應對、表面整改”現象仍存 環境部約談三地負責人

“敷衍应对、表面整改”现象仍存 环境部约谈三地负责人

對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任務敷衍應對,以破壞生態環境為代價而謀求一時一地增長,生態環境部再次啟動約談機制。

6月4日,生態環境部集中約談重慶市石柱、廣西玉林市和江西省宜春等3市(縣)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約談指出,近期生態環境部專項督察發現,石柱、玉林、宜春3市(縣)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不力、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破壞等問題突出。

那麼,玉林、宜春、石柱到底出現了什麼環境問題?三地領導人在約談會現場又作出了怎樣的發言?下一步將如何完成中央環保督察要求的整改任務?

個別地方敷衍應對整改

早上9點多鐘,離約談會開始尚有十幾分鍾時間,被約談的市縣相關負責人便已經到達了會場,並彙報著相關工作。

10點整,約談會正式開始。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介紹到,近期生態環境部專項督察發現,石柱、玉林、宜春3市(縣)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不力、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破壞等問題突出。

其中,石柱縣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包括:違規開發建設問題突出,督察整改落實不力,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不到位等。

石柱縣水磨溪溼地自然保護區位於長江一級支流水磨溪兩岸2公里範圍內。石柱縣2009年制定工業園區建設意見及控制性詳細規劃,違規侵佔該自然保護區土地5045畝,佔保護區總面積20.9%。

2016年11月中央環保督察、“綠盾2017”專項行動明確要求對侵佔水磨溪溼地自然保護區問題嚴肅查處,認真整改,依法問責。但石柱縣委和政府推進不力,敷衍應對,不是下力氣推動自然保護區違規項目清理退出,而是採取對自然保護區“瘦身”的辦法應對整改、得過且過,甚至到2018年3月仍在設法調減自然保護區範圍。督察還發現,位於該自然保護區內的慶豫新型建材仍在違規施工;除違規建設工業園區外,保護區內還有8個違建項目,其中3個位於核心區,1個位於緩衝區。已開展的問責工作存在避重就輕的問題,沒有達到預期效果。

另外,玉林市也存在對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重視不夠,態度消極的問題。

劉長根介紹稱,為給博白縣雲飛嶂風電場項目和人工經濟林建設讓路,在對那林自然保護區確界時,擅自將大面積生態公益林和天然林調出保護範圍,擬使該自然保護區面積削減87.7%。甚至在廣西有關部門要求重新修改確界方案的情況下,仍於2018年3月再次提出確界方案,擬削減86%的保護區面積,消極應對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要求,性質惡劣。

同時,2016年11月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後,玉林市沒有認真組織整改,2017年需完成的南流江汙染治理項目均未完成。2018年一季度,南流江干流玉林市境內水質全線下降至劣V類。

值得注意的是,專項督察還發現,玉林市2017年以來全市大氣環境質量持續下降,甚至於2017年12月還違規使用自動噴淋系統干擾有關空氣質量國控站點正常工作。

此外,專項督察發現,宜春市對中央環保督察交辦問題整改不到位,工作不嚴不實,“表面整改”問題突出。同時,專項督察還發現,宜春市經濟開發區和袁州工業園區管委會對跨界河道汙染問題推諉扯皮,大量工業廢水和生活汙水直排河道,流經兩個園區的雷河水質惡化為劣Ⅴ類。

縣委書記、縣長同時“檢討”

劉長根表示:“(石柱縣水磨溪溼地自然保護區違規開發建設問題)引起中央高度重視,中央專門作過批示,需要引起有關地方高度重視。”

2009年4月,石柱縣批覆設立水磨溪溼地自然保護區,該保護區主要保護溼地生態系統和以荷葉鐵線蕨為代表的野生動植物資源,具有重要的生態價值。

但石柱縣政府同年制訂批覆的《關於做好移民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工作的意見》和《移民生態工業園區控制性詳細規劃》違規侵佔該自然保護區土地5045畝,佔保護區總面積20.9%,工業園建設基本在保護區內進行。

2011年6月,石柱縣在未取得徵地批准等文件情況下,即啟動工業園徵地拆遷和場地平整等工作。工業園區建設不僅大幅改變保護區原有地形、地貌,嚴重破壞地表植被,明顯損害自然生態系統;而且基本成為爛尾工程,得不償失,給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帶來負擔。

劉長根強調,2016年11月中央環保督察、“綠盾2017”專項行動明確要求對侵佔水磨溪溼地自然保護區問題嚴肅查處,認真整改,依法問責。但石柱縣委、縣政府不是下大力氣推動自然保護區內違規項目清理退出,而是把工作重心放在撤銷或調整自然保護區上,以“瘦身”的辦法進行整改。

對此,石柱縣委書記蹇澤西在約談會上表示,已成立由縣委書記、縣長任組長的整改領導小組,目前有些違規的項目已經啟動拆除。

同時,蹇澤西立下“軍令狀”:針對該縣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的修復,力爭在半年之內出現初步成效,一年之內出現明顯效果。

隨後,石柱縣縣長左軍也強調,堅決按照約談會的精神要求推動整改工作,近段時間整改工作正在緊鑼密鼓推動。

劉長根強調,根據約談的要求,石柱縣要立即停止保護區裡面的違規開發問題,整改情況和追責情況月底前要報生態環境部。“李幹傑部長強調,我們還要對有關情況儘快向中央彙報。”

多位被約談負責人深感愧疚

玉林市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落實不力、督察反饋涉及的12項問題有8項未完成整改目標,完成率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對於這一整改進度,劉長根強調,在廣西甚至在全國都是極為罕見的。

而對於玉林市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副廳長曹伯翔直言:深感責任重大,回去之後,第一時間向自治區黨委政府作專題彙報。

“深感心情沉重、如芒在背、責任重大”,玉林市市長韋韜說,針對相關方面存在的問題,向領導作出深刻檢查。

同時,韋韜在約談會上表態,2018年把環境治理作為市委市政府頭號任務。回去之後建議市委儘快召開常委會,第一時間傳達落實這次約談會的精神,確保玉林市這些問題得到儘快整改。

同樣感到愧疚、自責的還有宜春市代市長王水平,他說:“(約談會上)指出的這些問題,反映我們思想認識不夠、決心不大、幹部工作不嚴不實,我們深感自責,內心愧疚,代表宜春市委市政府做深刻檢討。”

王水平介紹,環境問題的背後是作風問題、黨性問題,下一步深刻吸取教訓,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堅決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落實。

劉長根要求,玉林、宜春兩市應抓緊制訂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應在20個工作日內報生態環境部,同時抄報省級人民政府。在整改過程中應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全面推進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任務落實,確保督察整改取得實效,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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