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近期一些理财平台频频爆雷,其中不少平台涉及金额巨大,非法集资达数亿,甚至各个平台达数百亿元,严重扰乱正常经济秩序。保险作为金融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少理财公司冒充保险机构或冒充与保险公司合作,进行非法集资的套路,呈现出蔓延广、迷惑强、诱惑大等新特征。

2018年5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对外公布,上海捷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据警方介绍,2015年2月至今,该公司通过不法手段获得上海多家保险公司的保单信息,随后指使公司业务员冒充上述保险公司客服,采取随机拨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联系上述保险公司投保客户,诱骗客户提前退保,再购买非法理财产品,并承诺年化8%至10%不等、保本保息的固定收益。截至案发,该公司共吸收8000余名投资者共计3亿余元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据悉,8000多名受骗者中,超八成受害人为60岁以上老年人。

在保险领域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主导型: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参与型:代理人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平安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承诺非平安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平安金融产品;被利用型: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假借保险名义,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公众投资,或者以“互助计划”、众筹等为噱头,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手段的多样化,作为保险消费要慧眼谨记,做好“五不”、“三查、两配合”拒绝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五不”: 一不相信高息保险,二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受“先返息”之类诱饵,三不相信任何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项目投资和购买股份等为名目并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的借款行为,四不与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五不接受保险营销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三查、两配合”: 消费过程中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非法集资犯罪还会不断演化衍生出新的犯罪形态,保险行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保险姓保”,保险消费者要提高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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