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煥晶縱火案被判死刑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我叫美華美

杭州保姆莫煥晶放火案已於昨日二審宣判,判決結果是維持原判,判決莫煥晶死刑。

對於這個判決結果,林生斌倍感欣慰,而民眾也都拍手稱快,一致認定莫煥晶該死。那麼,法院判決莫煥晶死刑的具體法律依據是什麼呢?

我們知道,莫煥晶共犯盜竊罪和放火罪兩個罪名,應當數罪併罰。其實相比而言,莫煥晶所犯的放火罪情節極其惡劣,造成了嚴重後果,光是這一個罪名就夠判她死刑了。我們先來看看法律對放火罪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罪……之二】 放火……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從法條可以看出,放火罪的最高刑是死刑,而莫煥晶的放火罪行,導致林生斌家財盡毀、妻兒慘死,讓他家破人亡,足以認定莫煥晶達到“致人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結果。更可況,莫煥晶的放火罪行造成了一名母親和三個年幼孩子(總共4人)不幸慘死,其情節特別惡劣,後果極其嚴重,達到了人神共憤、天怒人怨的地步!單從這點來看,也足夠判決莫煥晶死刑了。

再加上莫煥晶還構成盜竊罪,兩罪數罪併罰,判她死刑完全做到了“罪刑相適應”。況且,這樣冷酷無情、心狠手辣的女人,犯下如此滔天大罪,如果不判死刑如何告慰死者的在天之靈?如何撫慰生者林生斌的殘破心靈?如何給社會公眾一個交代?對於這種殺人狂魔,判決死刑可以說是眾望所歸!


冰焰

很納悶為什麼直到今天還會有很多人質疑莫煥晶的死刑。更奇怪這段時間也遇到一些“法律從業者”對本案的判決結果冷言冷語。

其實結論很明顯:莫煥晶判死刑是沒有問題的。

第一,刑法中有死刑。

剝奪人的生命,這件事有無數種討論。很多時候總有人說死刑的取消是文明的進步云云。

說的都對,但這些說法可以推動取消死刑,但不能拿來爭取一個人不被判死刑。

合著國家沒取消死刑呢,你先讓某個人不被判死刑?你厲害啊!
第二,莫煥晶是故意縱火

相關的卷宗公開信息不列舉了,大家可以查查。很明顯莫煥晶知道縱火的恐怖結果,但她還是縱火了。

這個很重要。可以說這是很標準的故意犯罪。

第三,有民意影響麼?

有的,這個無法迴避。任何司法機關都會在判決時被民意影響。

基於事實,比對法律和歷史的判決結果,結合實際。

這就是判罰的三個流程。

所以,每個流程中,都容易受到各方的影響。

這也是對法官的挑戰。

但就本案而言,實在是找不到什麼不判死刑的理由。

最後多說幾句:

懺悔有時候並無意義。或者說是懺悔的意義,是建立在接受懲罰的基礎上的。



新觀點評說天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5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對莫煥晶縱火一案的判決,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求圓4

這個問題提得非常好。

判人死刑,奪人生命權利,是要依法而行的。並不是大部分人覺得這個人罪大惡極,應該怎麼樣就會怎麼樣。正因為基於這個原因,很多雖然被噴得半死,但只要她沒臉沒皮,她依舊可以過得很瀟灑。風頭一過,也就沒事了。

法律是在不斷完善的,定出來是為了以後碰到類似的事情,有法可依,如果一件事情引發很大的社會輿論,法律是會考慮作出調整。但是當事人怎麼判,還是基於之前的法律。法律就是這樣,有時看似很死板,但是可以看出法律更是莊嚴的。

回到題目,殺人償命。劉邦約法三章其中一條,殺人者死,還好中國沒有廢除死刑,不然只的有點開歷史倒車。說到這裡,大家應該有疑問,好像有的人,殺了人也不用死。那是因為有些案件是錯中複雜的,裡面還有可能涉及到殺人者與被殺者有密切關係。如果殺人者有自首的情況,還是會酌情減刑。


嗨鏘學長

敬邀!題主您的提問,是涉及到法律層面的,雖然我不是搞司法的,但我對法律還是懂得並且是敬畏的,莫煥晶判死刑我相信還是有法律依據的!四條活生生的人命就足以判她死刑,雖然悲劇已過去近一年了,但留給我們的痛,還是陣陣有的,提起(莫)不僅使我的眼睛又一次溼潤啦,莫貪圖享受,無視國法,奪去她人的生命,造成了人間奇冤悲劇,她若不死,在天堂裡的四條人命情何以堪呀!說實在的,我都不願意看到(莫)的名字。她都有辱我們的眼球,不說別的,人間真情你都肆意糟蹋,那我們還敢相信人與人之間相處還存在感情嗎!(莫)嚴重的給社會帶來了不可估量的影響和毀壞,你說這樣的人若還活在世上,那我們會難過的我們不求別的,殺人償命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容置喙!有關莫的罪行,敘述的也很多啦!在這裡我就不多贅述啦,所以判處莫煥晶死刑是眾望所歸。期待早日還林家一個公道!謝題主!


轉運中的幸福

莫煥晶故意縱火造成四人死亡已經購成故意殺人情節!無任她的心態如何變化?如果單一項故意縱火情節嚴重的,按刑法"故意放火"判刑十年至十五年牢獄。特別是故意縱火造成財產重大損失人員死亡的?按"故意殺人罪"判決死刑。人再有情.法無情!極樂世界再訴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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