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前交的養老保險怎麼辦?

寬容169822901

機關事業單位,是2014年10月份開展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改革之後我們推出了機關事業單位新的待遇計算方法。



我們大家其實是要實行全面的改革,都會選取一部分地區進行試點。通過試點獲取經驗,然後再全面推開。試點地區的人一般不會吃虧。

青島市2010年之前就開始了試點,當時的試點,大家參加社保繳費基數很低,試點期間退休,仍然是按照原老辦法發放的退休待遇。

通過試點,是國家也發現了,如果按照當時的基本工資標準,繳納社會保險費,退休後會大幅降低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待遇。

2014年10月份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我們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僅套改了的工資,而且繳費基數更是大幅增長。我們很多處級幹部的繳費基數都提高到了社平工資的兩倍以上,工作了二三十年的事業單位科級幹部職工,繳費基數也在社平工資的1.5倍以上。

為了保證試點期間的參保工人不吃虧,實際上國家並不對2014年10月之前參保繳費基數,作為計算平均繳費指數的因數使用。

而是根據事業單位改革時,該人員所處的職級、崗位工資和假設退休生活補貼標準,綜合出一個指數來,然後再根據改革後,真正出現的高繳費基數來計算平均繳費指數。

很多人說這樣交和不交一個樣嗎?

雖然不能說一個樣,但是影響並不大。唯一的差別只在於個人賬戶的存繳餘額。

開始試點的時候,我們的繳費基數低,劃入個人賬戶的錢並不多,因此,很多人2014年10月,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個人賬戶裡餘額也不是很多。

不過,怎麼說也能提高100到200元的退休待遇。

以前的繳費時間並不會縮短我們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時間。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時間是全國統一規定的,就是2014年10月之前的本人工作年限。

因此,事業單位改革之前我們繳納的保險不僅不會吃虧,還會增加一兩百元的退休待遇,蠻好的,多參與試點也是很不錯的。


暖心人社

事業單位改革前交的養老保險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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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一反三

我來回答機關事業單位改革前交的保險怎麼辦的問題?根據國家規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2014年10月1日起全國正式啟動。但2014年10月1日之前全國有不少省市機關事業單位進行了養老保險試點,時間不一,為了全國統一時間節點。國務院2號文件規定,試點期間原統籌期間繳納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部分可以轉入改革後的個人賬戶,也可以連本帶息返還給職工本人,青島市執行的是返還給職工本人,凡符合返還條件的,按規定返還給職工本人,合同制身份人員暫時不返還,企業調入機關的,企業期間的繳費不返還。以上請參考,具體要以市的文件規定為準。


香樟樹164386703

關於"事業單位改革前的養老保險怎麼辦"問題?

與事業單位改革沒有關係。

改革前的視同繳費認定有效,繳費養老保險費個人帳戶儲存額永遠都是個人的。

改革後,養老保險費繼續繳,不要斷檔即可。

如果改革到國有企業工人崗位上了,女員工還可50週歲退休呢!

管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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