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SEC:有关零售外汇及CFDs杠杆新规适用于中国客户

CySEC:有关零售外汇及CFDs杠杆新规适用于中国客户

随着欧盟证券与管理委员会(ESMA)确定落实MiFID II新规的日程接近,塞浦路斯证劵交易委员会(CySEC)日前宣布,即将实施的零售外汇及差价合约、二元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新规适用于欧盟以外的客户。这也意味着,中国零售客户亦适用MiFID II相关交易杠杆等规定。

上周,ESMA要求,7月2日起,禁止二元期权在欧盟国家市场开展业务;8月1日开始,限制向零售客户营销、推广、销售外汇及差价合约(CFDs)产品的条款正式生效。

CySEC主席Demetra Kalogerou确认了这一消息,并回应了相关的问题。“ESMA已经确认产品干涉办法将不仅限于欧盟地区的客户。MiFID II将不拘泥于客户的所在地,而适用于所有受到监管的投资公司。”

CySEC:有关零售外汇及CFDs杠杆新规适用于中国客户

欧盟新规针对不同的交易产品,实施不同的杠杆及保证金比例,主要CFDs和外汇交易杠杆为30:1;交叉盘、主要指数及黄金等杠杆20:1;其他指数及大宗商品被下调至10:1;加密货币交易杠杆限制在2:1。(相关文章《新规落地:7月起禁止二元期权,限制外汇及差价合约杠杆》)

另外,新规还完全禁止二元期权,强制保证金比例和负余额保护,禁止差价合约提供商提供的所有交易“奖励”,如存款赠金,并要求以标准方式向客户提供特定的风险警告。

分析指出:

新的法规对于二元期权的条例将于2018年7月开始实施,针对差价合约的规定则于2018年8月开始实行。届时将试行3个月,之后ESMA将决定是否更新并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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