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致一死三伤 湖南一男子被判刑十年

醉酒驾车致一死三伤 湖南一男子被判刑十年

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在市区交通繁忙路段醉酒驾车,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此前,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常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常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汨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常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常某到 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常某赔偿被害人程某某家属部分损失,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中国法院网 许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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