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勇检察长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陈勇检察长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陈勇检察长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5月28日至6月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济南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向常委会作《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5月31日下午,常委会分组审议《报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爱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鲍峰,二级巡视员陈旭、李建军分别带队到各小组听取审议意见、答复询问。

陈勇检察长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在审议和讨论中,委员们认为,《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数据翔实,质量很高,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展现了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显著成绩,一致表示赞成。

委员们指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蹄疾步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持续提升。同时,委员们也从关心支持的角度,建议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综合配套制度改革和保障措施,加快推进改革进程,不断把新时代山东检察工作推向前进。

文字|刘鹏程

图片|黄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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