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電視求職成功,公司底薪承諾13000!到公司被告知變4000

上電視求職成功底薪13000元,

到公司咋變成4000元


上電視求職成功,公司底薪承諾13000!到公司被告知變4000


在電視求職節目中,楊斯涵和一家公司達成聘用意向,公司開出13000元的底薪給予楊斯涵銷售運營總監助理的職位,公司隨後給楊斯涵發了入職通知的電子郵件。


可楊斯涵提前到公司去辦入職體檢時,公司人力資源總監稱工資有變動,底薪變為4000元,通過自己努力最後月收入能達到13000元。


楊斯涵拒絕接受這樣的變動,因為在電視節目裡給出的13000元應該是每個月的底薪,並不是綜合月收入。


欄目組協調後稱楊斯涵可以正常入職,但楊斯涵拒絕了:這樣的公司不能再相信。

01

電視節目中應聘成功 底薪13000元

楊斯涵是瀋陽理工大學機械工程碩士,今年3月份畢業。


去年得知某衛視一檔節目以現場招聘的形式面試並聘用求職者,楊斯涵報名參加節目的選拔,楊斯涵覺得:“正經八本的電視求職節目,應該可信。好多應屆畢業生都報名參與,交上去的簡歷還得層層篩選,不是誰都能取得參與的資格,我經過三輪面試才獲得了上電視做節目的機會。”

上電視求職成功,公司底薪承諾13000!到公司被告知變4000


在“20170611期”的節目中,通過層層篩選和考驗的楊斯涵最後選擇了火星時代教育公司,火星時代開出的底薪是13000元。

在“20170611期”的節目中,主持人介紹楊斯涵上臺進行自我介紹,楊斯涵介紹了自己獲得過的獎項,如國家級獎學金、全國3D動力設計大賽龍鼎獎等;還主要展示了學習能力、科研能力和組織能力。


由於是機械工程碩士,所以楊斯涵當時主要想應聘研發崗,但是由於當天企業招研發崗位的少,楊斯涵就只能展示社會實踐能力,比如銷售技巧和應對服務人員的解決辦法。在第一輪投票中,一共12盞燈,楊斯涵獲得了11盞燈,順利過關;第二輪面試官隨機考察銷售能力,讓楊斯涵現場推銷面膜,由於楊斯涵的出色表現,最後有3家企業為她留燈,暴風影音公司還為楊斯涵爆燈了(直接聘用),

當時暴風影音給出的底薪是14000元,火星時代給的底薪是13000元。

楊斯涵最後選擇火星時代公司,楊斯涵說:“我被火星時代公司老總王琦當時為人師表的感覺和親和力打動了,就覺得他是一個信任我的老闆,同時也是我值得去努力奮鬥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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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尚未到公司入職 底薪變動為4000元

電視節目錄制結束後,雙方約定入職時間為2018年4月9日,楊斯涵是2018年3月份畢業,火星時代公司在2017年5月19日就給楊斯涵發了入職通知電子郵件:歡迎您加入火星時代,請您於2018年4月9日9時準時攜帶以下資料至火星時代辦理入職手續。

“萬萬沒想到,事情遠沒我想的那麼簡單。”楊斯涵介紹,今年3月16日,距離約定入職火星時代公司還有些日子,但楊斯涵提前去了北京,到火星時代公司附近找房子準備入職後租住,同時做一下公司人力資源部要求的入職體檢

到公司取體檢表時,楊斯涵被人力總監張嵐叫去談話,“張嵐說我的薪水有變動,底薪變為4000元,通過自己的努力,最後月收入肯定能達到13000元”。

楊斯涵說,聽到這個整個人都崩潰了,千里迢迢來到北京竟是這樣的結果,“我堅決不同意,因為在電視節目上給出的13000元是每個月的底薪,並不是加上業績提成等的綜合收入,這些事兒主持人早就在節目上談論過。如果我要找一個底薪4000元的工作,還用得著費那麼大力氣到電視招聘節目上找嗎?張嵐說她要確認一下,結果第二天接到火星時代公司人力資源部通知說讓我去找別的工作,不用入職了”

楊斯涵聽到這個結果很不理解,“我問公司老總王琦知道這事嗎?人力資源部的人說張嵐已經和王總溝通過不需要我入職了,我問為什麼違約、為什麼拒絕我入職,她們也不說”。

楊斯涵說,火星時代公司還把入職體檢費用給報銷了,體檢費用正常是入職後才給報銷的,“這說明火星時代公司確實拒絕了我的入職,因為我不同意底薪從13000元變為4000元”。

03

節目組:13000元是無責底薪、固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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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下午2時45分許,火星時代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招聘的柳青打來電話,讓楊斯涵按郵件通知的時間4月9日正常入職,“薪水和電視節目中給出的是一致的”。楊斯涵追問:“為什麼之前發生了張嵐、高紅倩告訴我底薪變動為4000元,我不同意變動,高紅倩又通知我說不用入職了的事?我拒絕這樣的入職,要求火星時代公司對我進行賠償。”柳青說,事情中間的其他過程她不太清楚,對於你的要求會轉交其他部門進行處理。

2日下午5時35分許,楊斯涵和節目組企業端溝通人確認“電視節目裡招聘企業給出的13000元是底薪而不是綜合收入”,在楊斯涵提供的電話錄音中,該節目組企業端溝通人明確回覆稱“13000元是無責任底薪,固定薪酬就是13000元”。

雖然最終確認了“13000元是底薪”這個最關鍵的問題,經節目組溝通,火星時代教育公司同意楊斯涵正常入職,但楊斯涵表示:“如果你經歷了這樣的事情,一開始答應給13000元底薪,後來底薪變為4000元,

你不同意就拒絕你入職,網上發帖曝光後又同意讓你入職,這樣的公司,你還會去嗎?”

04

律師說法

:節目裡聘用承諾具有什麼效力?


遼寧睿智律師事務所劉薈傑律師認為,公開播出的電視節目裡作出的“同意錄用及13000元”的意思表示是“要約”,火星時代公司作出了口頭要約,如果求職者因該要約支出了費用,並喪失了其他締約機會,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求職者損失。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楊斯涵遇到的這種情況,勞動合同不成立,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無需支付工資,僅需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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