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徐昊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一审开庭

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徐昊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一审开庭

6月5日,由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徐昊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一案,在兖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办理的兖州区监察委留置第一案。

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徐昊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一审开庭

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徐昊在担任兖州技校校长、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院长期间,为多家单位或个人在承揽维修改造、设备采购、资金结算及职级评定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0余万元;被告人徐昊在担任兖州技校校长期间,为达到将兖州技校收取的部分培训费不上缴财政逃避财政监管的目的,2006年设立名为民办实为国有的济宁市兖州区银河职业培训学校(原名为兖州市银河职业培训学校),违规将兖州技校收取的培训费存放于济宁市兖州区银河职业培训学校进行控制管理,以兖州技校发放量化考核奖的名义发放给全体在编教职工,2007年11月至2014年5月共计发放280余万元。

该案将择日宣判。

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徐昊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一审开庭

案件进展

2018年3月26日,济宁市兖州区监察委对徐昊采取留置措施。

5月2日,济宁市兖州区监察委将该案移送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5月4日,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依法对徐昊决定逮捕。

5月18日,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6月5日,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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