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繡和溥儀離婚,提出四點要求,第四點讓人想不通

1931年,發生了一件轟動天下的大事情,那就是“皇帝離婚了!”皇帝后宮佳麗三千是思想常態,但是公然離婚的還是歷史頭一遭。

各大報紙爭相報道這件事情,有人還藉此抨擊封建社會下的一夫多妻制度,還有人傳言文繡自從結婚以來,從未遭受到溥儀的臨幸,因此才離婚。各種謠言新聞,讓溥儀大為震怒。

文繡和溥儀離婚,提出四點要求,第四點讓人想不通

關於文繡離婚的報道

如果放在清朝時期,這些人肯定被誅滅九族,但是此時已經到了民國,講法律,講婚姻自由,溥儀也無能為力,只能找到文繡的哥哥文綺,讓他去規勸,平息這件事情。

文綺給妹妹文繡的信中寫道:“我們家族飽受皇恩百年,你怎麼能和皇上離婚呢?辜負聖恩,會無顏面見祖宗的,趕緊回去給皇上磕頭認錯!”

文繡直接在報紙上公開犀利的對他哥哥教科書式般的封建思想回道:“文綺哥哥,我和你不是親兄妹,沒有血緣關係,我不用聽你的,如今民國法律講究男女平等,我只是在用法律保護自己。你還沉浸在皇恩浩蕩中,只能說你仍然迂腐!你該多學點法律才是!”

文繡和溥儀離婚,提出四點要求,第四點讓人想不通

文繡

這一公開回復,讓溥儀的顏面掃地,淪為大笑話。不久後,文繡找的律師便給溥儀送上了四項離婚協議:

“第一:離婚後我居住自由,溥儀不能控制我;第二:溥儀需向我支付五十萬元贍養費;第三:離婚後,溥儀不得損毀我清譽。第四:溥儀需定期前來看望我。”

這四項協議一出,文繡甚至一時成為了一些追求自由女性的偶像。但是讓人不解的是,既然都離婚了,為何文繡還要求溥儀定期看望她?

文繡和溥儀離婚,提出四點要求,第四點讓人想不通

後來有人推測道,文繡也許是因為擔心會遭受到溥儀的迫害,畢竟離婚事件讓溥儀成為了天下人的笑資,提出這點,只為自保;也有人推測道,對於一個封建思想女性來說,這一點過於前列,應該是當時的律師幫她提出的。

預告:文繡離婚後的生活是怎麼樣的?下一篇文章將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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