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发行价格是由谁设定,如何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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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价格是由承销商(有证券销售资格的金融机构)和发行人根据市场行情协商制定的。

国内股票发行价格的制度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固定价格,在发行前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市盈率法来确定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价=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市盈率(市盈率是某种股票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另一种方式是区间询价方式,或者叫竞价发行。确定新股发行的价格上限和下限,在发行时根据集合竞价的原则,以满足最大成交量的价格作为确定的发行价。简单的讲,就是发行时认购者可以按照自己能够接受的价格进行申购,可以满足申购最大的成交量,就是最终确定的价格。比如某只新股竞价发行时,设定上限是20元,下限是10元,结果是15元能满足所有申购者最大的成交量,那么15元就是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所有高于15元的申购者可以认购新股,低于15元的不能认购到新股。

决定新股发行价的主要因素是税后利润率和发行市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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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30日新股发行改革后的定价方式。按照《证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自行协商确定。

1、发行人应与承销商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后进行网下投资者报价。

2、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预先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得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确定的发行价及对应的市盈率等。

以上内容引自《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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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 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 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向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 象的报价,剔除的数量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若最高申报价格 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拟定的发行价格为15.10元/股,对应的 2017年扣非摊薄后市盈率为22.8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6“汽车制造业”最近一个月 平均静态市盈率(19.02倍),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 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结语

新股发行改革后的股票发行价格,是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按照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的定价方式来确定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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