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近日,青岛市人社局青岛市财政局
联合发布通知:
青岛将统一调整
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综合补贴标准
《关于调整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经市政府同意,
自2018年6月1日起,
决定统一调整社会公益性岗位
从业人员岗位综合补贴标准。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
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
综合补贴实际发放部分,
由每人每月1810元提高到1910元;
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
由每人每月1640元提高到1730元。
防暑降温费从本月起发放
我市目前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所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
开电动汽车的注意了!
6月1日起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
充电服务费和电费两项费用。
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
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
最高不得超过0.60元/千瓦时,
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
最高不得超过0.6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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