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圖書的出版,造成歐洲歷史上十萬女性遇害!

西方的童話中總是有一個很特殊的群體——女巫。這些童話中的“女巫”角色或好或壞,或美貌或醜陋,不同類型,已經成為西方文學中一個獨特的符號。

一本圖書的出版,造成歐洲歷史上十萬女性遇害!

——一本書引發的曠世慘劇

基督教在很長時間成為歐洲的唯一信仰(當然也可細分為天主教、東正教神馬的),人們思想被教會禁錮得非常嚴重。不符合教義的人或事情,便會被教會打上“異端”的標籤,遭到無情打壓和迫害。

1486年,兩個天主教修士兼宗教裁判官克拉馬與斯普倫格寫了一本關於女巫的書《女巫之槌》,認為女巫有妨礙教會、縱慾、與魔鬼相交、吃人心肝、妨礙女人生育、令男人不舉、謀殺嬰兒、戕害牲畜、引起冰雹等災害巴拉巴拉等惡行。

這兩個作者在書裡像模像樣地講解了如何識別巫術、如何檢驗女巫,以及如何對女巫施以酷刑。總之就是一本女巫處理指南。

比如在書裡,作者鄭重其事地說明判斷一個女人是否女巫的方法:

如果被告過著不太道德的生活——顯然證明她與魔鬼有關係;

如果被告一直虔誠且舉止端莊——顯然是偽裝,不使別人懷疑她與魔鬼有關係;

如果被告被審問時顯得害怕——顯然她有罪,擔心被揭穿是女巫;

如果被告堅稱無罪且保持鎮靜——顯然她有罪,女巫一慣無恥地撒謊;

……

如果被告在受刑時痛苦不堪,總是轉眼睛——顯然她正用眼睛來尋找她的魔鬼;

如果被告眼神呆滯、木然不動——顯然她正與魔鬼對視;

如果被告硬挺住酷刑——顯然那是魔鬼給她的力量,必須更嚴厲地拷打她;

如果被告挺刑不過,當場死亡——顯然魔鬼令她死去,以使她不會洩密。

由此可知,基本上無論是誰,無論被審判時作何反應,都難逃有罪的結論。女人們只要上了審判臺都將只有一個結果——被當作女巫處死。

一本圖書的出版,造成歐洲歷史上十萬女性遇害!

其中一個作者克雷默為了能讓女巫問題受到重視,還收買了一個老太婆,讓其自稱被魔鬼送到烤麵包爐中,然後指控當地的“女巫”。身為宗教裁判官的克雷默立即將這些被點名的“女巫”逮捕,嚴刑逼供,直到獲得女巫惡行的證詞為止。

該書一出,立即引發整個歐洲對於女巫的興趣。一些教士和社會閒雜分子基於想像和惡意,開始對周圍的所謂女巫的女性開始狩獵和迫害。

因為該書的兩個作者都是教會的職能人員,強大的教會勢力是推動這種行為的推手。在教義的強力誘導下,虔誠的歐洲底層民眾,對於女巫的存在和危害也深信不疑。

自此歐洲開始了長達近三百年的女巫審判時代。據後世統計,大約有十萬女性被當作女巫處死。

那麼究竟是何原因令這種毫無根據的迫害行為流行了這麼多年?

——被追捧的女巫審判秀

以現代人的常識來說,那種歐洲中世紀所定義的女巫,是不可能存在的。

但歐洲人在三百年裡硬是生生地找出了十萬女巫!

為什麼這幫歐洲凡夫俗子有這麼大的熱情?

首先,女巫被處決後,財產會被沒收,這使得本地政界和司法界非常積極——因為可以創收。

其次,《女巫之槌》一書中大量關於女巫各種啪啪的詳細描寫,也點燃了熱衷低俗和獵奇情節的底層民眾的熱情。

看看當年女巫審判的基本套路,大家就知道了。

在審判女巫的現場,被懷疑是女巫的女人通常會赤身地被鐵絲捆綁。這還不算。除了頭髮,她們身上的所有毛髮都要被剃光——以便於法官和圍觀群眾在她們身上仔細尋找魔鬼附體的記號。行刑人通常還會用針扎她們,以考察魔鬼的反應。

知道了吧,這對於中世紀大部分閒得無聊的吃瓜群眾來說,簡直就是天降的娛樂盛宴!

一本圖書的出版,造成歐洲歷史上十萬女性遇害!

而且這種盛宴還是教會提倡的,是捍衛上帝的“神聖使命”!

有這種好事,傻缺兒才不積極呢。

這是人性中最醜陋黑暗的一面。任何一點雞毛蒜皮的問題,都可能產生一個無辜的女巫受害者。

比如某男豔羨某女美色卻不得,便誣告其為女巫,只為能看一次該女的身體。

比如某婦嫉妒鄰家女主人生活更加美滿,便誣告之。

比如某人垂涎某寡婦的財產,便誣告之。

比如某人為報私仇,而誣告之。

比如某人單純覺得無聊而誣告之。

至於指認女巫的證據也不需要多麼可靠。

比如某人的牲口死了,那麼他就能據此宣稱是某女子在魔鬼的幫助下詛咒死的。因為女巫具有傷害牲畜的能力。

不承認?那就打唄!

各種各樣的原因都能造成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四分五裂,令一個無辜的女人被洶湧而來的激憤群眾逼供後處死。

雖然被指認的女巫中有一些行為乖張、離群索居的女人,但更多的是一些家境尚可,年輕貌美,條件出色的女人,只因為沒有背景,缺乏家族保護,成為這股惡行的犧牲品。

歐洲各類歷史文獻中記錄了大量女性被當作女巫嚴刑拷打,受刑不過招認後被處死的案例。一些案例中,有的“女巫”在嚴刑逼供之下,胡亂招供又牽連出其他女巫或同夥,甚至造成幾百人冤死。

法國曆史上大名鼎鼎的聖女貞德便是被英國人以女巫罪燒死。

——全文完,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與作者互動。有意外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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