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發來了好友申請。
距離他們分手,剛好整整六個月。
這半年裡,璐璐是怎麼走過來的,身邊的朋友再清楚不過。
從一開始的撕心裂肺,夜夜失眠,甚至不惜辭掉高薪工作出去旅行來療傷。
到現在好不容易才得來的雲淡風輕,卻在瞬間被這條好友申請打碎。
可她心裡仍然有著莫名的興奮、激動。
他為什麼突然加我?想複合?空虛寂寞冷?還是因為無聊?
說起來,她也很想去問問前任,為什麼當初那樣決絕突然的提出分手?
但又不敢,畢竟是好不容易才築起的心牆,實在經不起再次的分崩離析。
最終嘆了口氣,將對方拉入了黑名單:也罷,這樣就不用再糾結了。
不論當初如何情深似海,一旦分手便也只能形同陌路。
破鏡無法重圓,覆水再難收回。
與其重蹈覆轍,不若徹底死心。
小楠的前任則特別有意思,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他可以高冷到一個月都不主動給小楠打電話,卻在分手後數次殷勤的找小楠。
小楠本不想與他再有任何牽扯,可到底兩人是初戀,感情是有的,對方又一副浪子回頭、死纏爛打的趨勢。
於是動了心,給了對方聊一聊的機會。
同時也是給自己一次機會,如果可以重新在一起自然再好不過,若是不能在一起,拔掉那根刺也好,小楠打算給了自己一次最後死心的機會。
只是她沒有萬萬想到,前任居然是打著求複合的幌子來借錢的。
實在讓人倒盡胃口。
好在小楠已經徹底失望後選擇放手,總算保住了自己的錢包。
可是付出的那些青春和感情卻再也無法收回。
說真的,已經分手的前任就不要再出來搗亂了。
前任之間的撕逼也真的太不好看,曾經最親密的人,一定要連陌生人都做不成,來做個仇人麼?
既然當初選擇了分手,便各自安好吧。
不要既為難了自己,也傷害了他人。
有些感情,是回不去的。
《左耳》說:前任也曾是對的人。
可嘆,終歸已經過去,不如塵歸塵、土歸土。
說一聲再見,從此再也不見。
做不成情侶,就做個合格的前任吧,最起碼:在對方的世界裡像死掉了一樣,永遠不詐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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