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局:试点推行食用农产品管理信息公示公开

河东区局:试点推行食用农产品管理信息公示公开

为规范全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河东区市场监管局以辖区内经营条件较成熟的两家零售农贸市场为试点,推行食用农产品管理信息公示公开试点工作。

河东区局:试点推行食用农产品管理信息公示公开

印制统一模板,确保管理规范。

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食用农产品时知悉产地、品种名称、销售者等信息,保证发现问题食用农产品时可追溯,该局与辖区零售农贸市场的经营户逐户签订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逐户发放《食用农产品信息公示牌》,要求经营户每日填写其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进货日期、经营户名称等信息,并悬挂于摊位醒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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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市场情况,提高管理水平。

该局印制了统一的《农贸零售市场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水平公示栏》,消费者可以通过入场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户数、入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同签订率、入场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持照率、入场经营主体食用农产品标签使用率、入场经营者食用农产品来源登记率来了解该市场的管理情况。该公示栏亦公示了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投诉电话、食用农产品销售管理及购买提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发挥社会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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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础档案,规范制度建设。

要求市场开办者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经营户要向市场开办者如实提供营业执照、销售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及进货渠道等信息,市场主办方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产地或者来源证明、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查验,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准予进入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市场管理者对场内经营户统一监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档案专人统一管理,随时更新,清晰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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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巡检、监测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该局要求试点市场设立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公示公开的信息进行监督,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销售者的经营环境及其销售食用农产品公示信息更新、完善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检查记录;食用农产品快检室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定期参加河东区局组织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用农产品检验工作,每日检测不同商户的食用农产品,检测结果在市场醒目位置LED电子屏公示,发现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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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进货台账,实现” 一摊位一本账”。

该局专门为市场内的每一户经营户胶印了进货台账,经营户“一户一本”,每日进货后,经营户需如实记录填写进货名称、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力争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为帮助经营户妥善保存进货信息和进货票据,该局统一发放的食用农产品信息公示牌上专门设置了票据夹,可供经营户存放进货票据不少于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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