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我院结合改革创新绩效考核获区委通报表扬

「喜讯」我院结合改革创新绩效考核获区委通报表扬

近年来,雨城区检察院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等,针对检察机关特殊的既接受党委考核又接受上级检察院考核的特点,制定了保障推进区委考核目标完成的《雨城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保障推进市检察院考核目标完成的《雨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绩效考核办法》《雨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细则》《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等,建立起双重考核机制,取得积极成效。

近日,区委目督办以雨目督通[2018]1号文件通报工作亮点:“区检察院结合区委、区政府要求和检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双重考核办法,细化到人。”

该双重考核机制的特色和优势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将内部绩效考核得分与业绩挂钩,同时在两种考核中均设置了信息、调研、宣传、领导交办、工作创新、竞赛等13项加分项,激发干警创业绩的积极性。二是将考勤、考纪、考廉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把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情况、按规定着装、上下班、参会情况、积极参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等,纳入日常考核得分中。三是将科室得分与干警个人得分挂钩,科室的最终绩效得分,将作为干警个人绩效得分中最重要的基础分,直接影响到干警个人年终绩效奖励,从而让每一名干警都感受到绩效考核的压力。四是赋予科室负责人裁量权,在院领导评价科室的基础上,增加了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干警的评价打分。通过赋予科室负责人一定得裁量权,提高科室管理的力度和实效,确保检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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