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人民法院民二庭 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该案源于今年夏天的一次意外火灾,罗氏兄弟老二与老四在2017年5月17日在场里粉草时,因机器发热失火导致老三家贮存的麦草料起火,损失数万元。后老二与老三因此事打架,致老二受伤住院,公安机关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对老三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8月17日,老二就健康权纠纷诉至法院,要求老三赔偿医药费等费用,龙山人民法庭依法作了判决。老三于9月11日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至法院,要求老二和老四赔偿其草料损失,民二庭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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