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煥晶二審死刑,你們怎麼看?

兩個黃狸嗚翠柳

莫煥晶一案二審維持原判,判處死刑,就從法律角度來說說這個案子吧。

一、實體方面

本案最終定的罪名是放火罪,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放火罪的最高刑事處罰為死刑無疑,本案中莫煥晶的放火行為造成了四人死亡的重大危害結果,足以適用死刑,其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雖有“坦白”的從輕處罰情節,但“坦白”的從輕處罰程度較小,且其造成的危害結果較大,其刑事責任雖有所降低,但仍足以達到判處死刑的程度,不足以據以“坦白”對其從輕處罰。

二、程序方面

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對於案件的判決結果不服即可以提起上訴,二審結果為終審結果。因此莫煥晶對於一審判決不服是有上訴的權利的,對於二審結果,如果有證據證明案件事實認定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等情形可以申請再審。

本案判決為死刑,對於死刑案件,還需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複核,即對於死刑案件的“三審”。


法束書亭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現在對這些人太仁慈了,放在古代就不僅是砍頭那麼痛快了,這就是我的看法,我覺得這也是大多數人的看法,至於那些聖母請繞道離開。

2017年6月22日,莫煥晶使用打火機點燃僱主林生斌家的書籍,導致林生斌的妻子和3個孩子死亡。關鍵是莫煥晶在二審時提出死刑量刑太重要求減輕處罰。那我就想問一下,你當時把人家房子點了把人家老婆孩子燒死的時候你考慮別人的生命了?你現在跑出來說法院量刑太重,竟然還說我雖然燒死4個人,但罪不至死這種話,那麼你覺得你殺多少人才能夠資格判死刑?

至於所謂的上訴,只是多延長她幾個月的命而已。


雛菊西瓜Peterpan

我只想說,大快人心,判的很好。

用我原來寫過的文章來回答這個問題:

被貪慾、嫉恨矇蔽了心的惡毒保姆一把大火燒死了美麗的女主人和三個天使一般的孩子,最大的11歲,最小的三歲。

下面是這三個孩子的照片,雖已打了馬賽克,但依舊可以看出這三個孩子眉清目秀、眉眼間皆是可愛,微微一笑露出小酒窩,暖萌到了人的心裡。可是,這三個孩子和他們的母親已葬身火海,去了天堂,人世間已無他們燦爛的微笑、銀鈴一般的笑聲、嗲聲嗲氣的童音,世間再也尋不到了。孩子,天堂裡沒有人心險惡,沒有大火,沒有痛楚,只有愛你們的媽媽張開翅膀保護著你們。

孩子,你們的父親很想你們,你們的至親在世間痛哭流涕,孩子,你們走了,於他們而言,乃是萬箭穿心之痛。孩子,願你們在天堂安好。

孩子,你們幸福快樂的家就毀在下面這個惡毒女人手裡,心如蛇蠍,被貪慾和嫉妒吞噬,周身瀰漫著戾氣,不知感恩,眼裡只有惡毒,不知回報,只懂得去毀滅。

孩子,這個女人來到你家,住著你家的豪宅,開著你家的豪車,拿著比大部分人都高的7500元工資,沒有錢買房時,你們的母親借給了她10w,可她從未知足,賭博成癮,將你們家的名錶偷去賣了,直到慾壑難填,一把大火燒了你們的家,她有沒有想過火海中年幼的你們是經歷了怎樣一番慘絕人寰的折磨後才痛苦的離開這個世界?她怎能下去手?那不是四塊石頭,那是和她朝夕相處四條活生生的命啊,那其中還有三個活潑可愛的小生命啊!

《泰坦尼克號》中,當巨輪要葬身於大海時,先讓老弱婦孺逃生;每當大災大難來臨時,人性中善的那一面併發出力量,讓老弱婦孺先走!孩子,你們的保姆將人性之惡演繹到淋漓盡致,自己放一把火滅了老弱婦孺。哪怕,真如一些人所說,她想先放火後滅火博得主人好感,但,這麼愚蠢之極的方法是怎麼想出來的?誰會平白無故在家裡放火,且是在高樓之上?保姆啊保姆啊,你在放火時,獨自逃生時,有想過救你的主人和三個孩子嗎?人性之惡,惡到如此,真叫人脊背發涼!

事情出來以後,有人為保姆說話,狡辯道因為貧富差距太大,導致保姆心裡不平衡,怨恨越積越深,最後放了一把大火;還有人從中看到了社會的不公平,主人一家住兩千萬的豪宅,有三個高顏值孩子,開奔馳豪車,一隻手錶夠窮人家吃幾十年,而保姆每個月拿固定工資,寄人籬下,看人臉色;甚至還有人居然編撰出這是一場小三上位未成功,最後大火滅了正室和孩子的愛情故事,這樣的謠言置剛剛痛失愛妻與孩子的父親於何地?

不要再撒鹽了,不要再二次傷害,好嗎?好嗎?好嗎?好嗎?好嗎?

惡就是惡,找千千萬萬種理由,惡就是惡,它與貧富無關!

保姆屬於貧困人口嗎?一個月7500的工資,住豪宅,開豪車,這都屬於貧困人口,讓那些白髮蒼蒼還在暴雨中賣自己種的黃瓜、西紅柿的奶奶作何感想?讓那些工地上汗流浹背給孩子掙學費的農民工怎麼想?讓那些面朝黃土背朝天辛勤勞作的農民怎麼想?再者,沒有一份工作是不委屈的,哪一份工作不是寄人籬下,看人臉色?哪每個人都要去剁了老闆嗎?如果每一個“貧困人口”都像保姆一般心思惡毒,世界將會怎樣?如果人人都做一點惡,世界將會變成怎樣的人間?

惡就是惡,與貧富無關,它只關乎一個人的心是否澄澈,品德是否高尚,人格是否完善。這個案件中的保姆心靈骯髒,品德低下,人格欠缺,慾壑難填,心裡住著魔鬼,魔鬼化作一團火燒死了可愛的生命,最終也會反噬到她自己身上,自食惡果。

惡就是惡,與貧富無關。受人恩惠,卻不知感恩,拿人錢財,卻心生殺念,何以為人?窮有窮兇極惡,窮山惡水出刁民,但富也有為富不仁,無商不奸。

生活貧困,作惡者,有之,比如曾經的周克定、專挑紅裙子女性下手的高姓殺人惡魔;

生活富裕,作惡者,亦有之,比如將人撞傷再補幾刀的藥家鑫;強姦少女的李天一;將女同學先奸後殺卻慌稱女同學自願的富家少年。

當你因為一個人來自貧困家庭、貧困地區就為他貼上貪婪、又刁又惡的標籤是你的錯;當你因為一個人來自富裕家庭、富裕地區,就為他貼上游手好閒,又陰又險的標籤時,亦是大錯。聰明是一種天賦,而善良是一種選擇,它與貧富無關。貧富會影響我們的性格與見解,但絕不能決定我們內心是否善良。

在我很小很小的時候,我們家很窮,那一年年幼的我、父親、母親都病了。家裡就靠爺爺奶奶辛苦掙的血汗錢養家。有人給爺爺介紹了一個能賺更多點錢的活,又苦又累又髒,幹下一天,爺爺累的骨頭架子都散了。後來聽說,其實我爺爺拿的工錢是少的,被那人剋扣了些,

可爺爺還是說,歸根到底還是要謝謝人家,讓我們家多掙了些錢。善良與感恩是人性的一部分,只看我們選不選擇,減不堅定,懂不懂得。如果當年有個像保姆那樣的女主人來接濟我爺爺奶奶,大概爺爺奶奶會感恩戴德一輩子,無以為報,只能賣力把活做好。美麗、善良的女主人,你是好心腸的女主人,卻遇到了一條毒蛇,你在這條毒蛇挨餓受凍時,給她溫暖,她卻噴出毒液將你和你的孩子毒死,因為這條毒蛇醒來後,不曾感激她的溫暖是你給的,只看到你家的富麗堂皇與幸福美滿,於是被慾望矇蔽了雙眼,被貪婪吞噬了心靈,被嫉恨侵蝕了靈魂,噴出了自己的毒液。

保姆啊保姆,現在想想,真的只能是這樣的要求:不求你回饋社會,只求你別危害社會;不求你知恩圖報,但願你做好本職工作;不求你心靈澄澈如碧海,只要你心別盡是塵埃與汙垢;不要你心懷大善,只要你別將人性之惡無限放大。對,對,僅是這樣,世界就將美好了那麼一點點。


少女小太陽

好,這個判決結果深得人心,眾望所歸。是法制精神的迴歸,道德的迴歸。過程的公開,也充分體現了程序的公平公正。讓審判都在陽光下進行,讓灰色無法遁形。



對於莫煥晶這樣的女人,作為一個普通百姓真的比看到魔鬼還值得害怕。其不僅是行為上的惡毒,內心也是充滿了惡毒,周身流著惡毒的血液,深入骨髓。

一個人性扭曲的惡婦,並沒有從內心進行慚悔,而是利用法律的上訴權,不斷為自己的罪行滔天罪行辯護,足以證明其內心深處的惡魔有多陰暗。做了這種天理不容的事,竟然還能想法苟活於世,其真的心理變態。

一個如此惡毒的女人竟然也會怕死!她在犯下這種沒人性的滔天罪行的時候怎麼就沒想到這個後果?很輕易的奪取了主人一家四口的性命,難道一大三小那時候就不難受嗎?那種臨死之前的痛苦,是何其難受!

一個美滿的家庭如今陰陽相隔,

生者的那種痛是永久的,縱然是槍斃了這個惡毒的女人也不能撫慰林生斌的內心痛楚。在法律的框架下,二審的維持死刑判決,也算是給了在天之靈的一家四口一個安慰,也算是一定程度上輕撫了林生斌的仇恨。


支持二審判決結果,讓壞人得到應有的懲罰,讓自己種下的惡魂深埋地下十八層,讓正義得到昭彰。對壞人起到很大程度上的震懾!



JasonYuan68921596

曾經一度被廣大網友所關心的杭州保姆縱火案,二審終於畫上了一個句號。果不出大家的所料:二審法院依然是維持原判,駁回上訴。被告人莫煥晶上訴是徒然的,正義仍然站在真理一邊。

我國是實行二審終審制,也就是說,一審判決後,在上訴期內被告人上訴的,判決不生效。只有二審判決才是終審判決,才是終局的結果。

被告人莫煥晶的訴訟之路,可謂是走到頭了。但是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死刑案件,必須經過最高人民法院的核準,對被告人才能執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在核準死刑的時候,對於有疑問的,或者是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的死刑案件有可能不予核准。這也是出於對死刑的審慎和對法律的負責。



但是對於杭州保姆縱火案的被告人莫煥晶一案,可謂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莫煥晶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情節惡劣,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可謂是遲早的事。讓我們靜候最後的消息。


法重情深

不得不說莫煥晶的求生欲很強,殺人償命你還想緩行或者緩行,門都沒有!

請問當初殺人放火的時候莫煥晶你去哪兒了?人家一家人對你不薄吧,真的是把你當做了家人,可是莫煥晶的做法不只是讓人感到心寒,而是讓人恐懼人性的醜惡。一家五口人一把火燒死了四個人,這是多麼的殘忍,一個人有多毒辣會做出這樣的事情。我們為林先生一家感到不值,感到惋惜,自己真心對待的人最後卻毀了自己的家。莫煥晶毀掉的不是一個家,而是三代人!

孩子那麼可愛活潑,就這樣走了,不管是誰都會趕到撕心裂肺的痛苦。我真心不明白替莫煥晶辯護的律師心裡怎麼想的!人家一家五口人四口熱嗎都沒有了,莫煥晶不死,天理難容!

其實這個結果很正常,她死一萬次都不足為惜!

希望老天趕緊收了這個惡魔吧,願林先生能夠早日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大貓聊三農

作為一名法律人,我認為莫煥晶案二審維持死刑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1、從法律上說,根據刑法第115條的規定,放火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莫煥晶故意放火導致4人死亡和財產損失257萬餘元的特別嚴重後果,雖有一個坦白的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按照法律規定應該判處死刑。

2、從情理來說,莫煥晶恩將仇報,動機卑劣,因賭博多次偷竊以及向女主人借錢去還賭債。在一次賭博輸完後竟起歪念想利用放火然後撲火的方法來博取女主人感激從而方便自己借錢還債,最後造成4人死亡的嚴重後果。按理說女主人一家人對她那麼好,她應該感到感恩才對,沒想到莫煥晶竟是這樣動機卑劣、恩將仇報、行為齷齪的偽老實人。人前裝老實,背後耍陰計,此等人最可惡。“青竹蛇兒口,黃蜂尾後針,二者皆不毒,最毒婦人心”。毒婦在莫煥晶身上得到體現,此等惡毒之人不判死刑天理不容!

3、從社會上來看,莫案的發生引起社會廣大關注,社會反映強烈,凡是有良知的人都強烈要求莫案判處死刑,為什麼?因為莫案嚴重違背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理念,是社會的負能量,引發社會的信任危機。尤其對保姆行業衝擊最大。據瞭解,在莫案發生後,引起一股保姆辭退狂潮,大量保姆紛紛失業。更何況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所以,莫必須死刑。

總之,無論從法、理、情哪個方面來說,莫煥晶都應該判處死刑。莫案給社會大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從而達到“公開一案,教育大眾”的效果,實現了法律效果、社會效果、與政治效果的有效統一。

正義終會到來,我們拭目以待!


福牛普法

對於恩將仇報的人,死刑是最好的歸宿,如果是以前,凌遲處死也不能解恨。可憐的這家人,引狼入室了。女主人公那麼善良,孩子那麼可愛,男主人公那麼優秀,毀了一個家啊,願逝者安息吧!


簡單236270020

杭州保姆縱火案,看是一起簡單的人為縱火案,可是影響面之大震驚全國。被害主人一家五口人死於火災四個。案件震驚全國。對於犯罪嫌疑人莫煥晶二審判處死刑。是對死去的人。最大的安慰。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鬱金香137652766

我怎麼看?杭州保姆放火案 全國各地的朋友們時刻都在關注,一直都期望有個好的結果,就是判莫煥晶死刑,立即執行!莫煥晶作案手段惡劣,故意放火而沒有及時報警和施救,只顧自己逃生,還有臉上訴請求寬大處理,莫煥晶大腦驢踢了,我覺得辦案人員的腦袋也不咋好使,還審了又審是不想讓死?她故意放火導致四條活生生的人命瞬間陰陽兩各,對於一個家庭來說不論幸或不幸,只要健康平安那就是幸福,而現在的林爸爸和他的家人應該是痛不欲生,妻兒都走了,留著他孤零零一個人在世上何談幸福?這都是莫煥晶所賜啊!她真是罪該萬死!而是死不足惜!但為什麼遲遲不執行,馬上整整一年了,為什麼還流她在世?但我堅信公道會遲來,但不會缺席!親愛的林爸爸,挺住,知道你是最棒的,終有一天你會看到曙光!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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