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光伏新政”限定分佈式發電 或對產業更不利

【電纜網訊】自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531光伏新政”)以來,雖然國家能源局相關官員強調,國家發展光伏的方向堅定不移,對光伏產業的支持毫不動搖。但市場上卻也不免出現了一些波動,有城市停止了新增項目備案,整體上光伏產業鏈上游的光伏組件、電池片價格也紛紛下跌。

“531光伏新政”限定分布式发电 或对产业更不利

國內市場對我國光伏企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國不僅是世界光伏產品生產大國,更連續幾年成為光伏裝機第一大國。因此,今年暫不安排需要國家補貼的普通光伏電站建設的“531光伏新政”出臺次日,我國光伏上市企業股價就集體受挫。對此,光伏行業有11家公司向給新華社發出了聯名信,認為“531光伏新政”(於6月1日發佈)宣佈的撤銷補貼的決定,將會損害已經面臨財務困難的光伏行業。

不過,有分析師認為,雖然“531光伏新政”將使中上游光伏電池組件供應商受到較大影響,但對下游光伏電站運營商的影響其實是比較有限的。加上國家發改委表示,不需要補貼的新太陽能電廠不在受限之列,中國的光伏行業短期內或許會存在需求不達預期、產品價格下降的風險,但長期來看,逐步取消政府補貼,有利於提升我國光伏行業的整體技術水平,有利於光伏行業在能源領域競爭力的提升。

此外,此前有數據顯示,光伏補貼在光伏企業的收入中並不佔大頭。而且近些年光伏板塊的整體經營情況不錯,補貼較多的企業其補貼資金更是多被計入應收賬款。反倒是產能規模受限對光伏行業更為不利,“531光伏新政”設定了10吉瓦的分佈式發電產能年度上限,這意味著製造企業短期將面臨出清壓力,導致整個產業鏈上的企業都將受到影響。加上我國光伏產業事實上已存在產能過剩情況,光伏指標的壓縮,意味著市場規模的壓縮,產能過剩的危機已經近在眼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