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前全面停止軍隊一切有償服務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入推進軍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為軍地各級深入推進軍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指導意見》強調,要準確把握軍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重大戰略決策意圖,按照軍隊不經營、資產不流失、融合要嚴格、收支兩條線的標準,堅持堅決全面、積極穩妥、軍民融合,按計劃分步驟穩妥推進,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停止軍隊一切有償服務活動。堅決停止一切以營利為目的、偏離部隊主責主業、單純為社會提供服務的項目。開展有償服務的項目,合同協議已到期的應予終止,不得續簽,全部收回軍隊資產;合同協議未到期的,通過協商或司法程序能夠終止的項目,應提前解除合同協議,確需補償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指導意見》明確,對複雜敏感項目,區分不同情況,主要採取委託管理、資產置換、保障社會化等方式進行處理,國家和地方政府在政策上給予支持。軍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後,將國家賦予任務、軍隊有能力完成的,軍隊特有或優勢明顯、國家建設確有需要的,以及軍隊引進社會力量服務官兵的項目,納入軍民融合發展體系。對需納入軍民融合發展體系的行業項目,由軍地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有關標準條件、准入程序、審批權限、運行管理等政策辦法,實行規範管理,嚴格落實收支兩條線政策規定。對軍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後空餘房地產、農副業生產用地、大型招待接待資產,全部由中央軍委集中管理、統籌調控。軍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是軍隊、中央和國家機關、地方黨委和政府的共同責任。要嚴肅工作紀律,適時開展專項巡視和審計,查處違紀違法問題。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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