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設項目施工

日前,省住建廳出臺《關於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意見》。《意見》要求全省重大建設項目涉及住建系統批准和實施領域的政府信息,必須通過網站或媒體向社會公開,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確保重大建設項目依法依規建設。

信息公開範圍為全省政府投資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以及由企業投資在《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以省政府最新發布版本為準)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中涉及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相關信息。公開內容包括項目審批服務信息、審批事項批准結果信息、建設招標投標信息、重大設計變更信息、施工有關信息、建設質量安全監督信息、項目竣工有關信息。公開主渠道為各級政府網站,同時可通過政府公報、新聞媒體、新聞發佈會等平臺進行公開。

重大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政府信息,確定為主動公開的內容,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原則上15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最遲20個工作日予以公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最遲7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對於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嚴格按照法定時限予以答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