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再谈无偿赠与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再谈无偿赠与个人所得税

之前,我们曾讨论过个人取得财产转让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知识点:

1、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目,以应纳税所得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注意:必须是个人转让财产取得的所得,转让财产取得的所得,转让财产取得的所得(重要的话说三遍),才能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无偿赠与财产,一方面没有取得所得,另一方面没有转让财产,因此,赠与方不能按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个人无偿赠与财产,受赠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我们知道:无偿赠与房屋给无血缘、无赡养、无继承关系的,需对受赠者按“其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否则,不征个人所得税。对赠与方不征税个人所得税。

个人无偿赠与除房屋以外的其他财产,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不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内,也不属于“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因此,对赠与方和受赠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案例】 张三将其使用过的轿车无偿赠与无血缘、无赡养、无继承关系的李四,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为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没有规定个人将轿车无偿赠与其他个人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也没有对个人将轿车无偿赠与其他个人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张三和李四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千万不要因为个人受赠房产要征收个税“推断”出:个人受赠除房屋以外的其他财产,受赠方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切记:税收法定原则,税法说对受赠房屋的个人征个税,就只能对受赠房屋的个人征个税。绝不能对受赠房屋以外财产的个人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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