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求贊”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
不過,最近不少人的朋友圈
卻出現了一種特殊的“集贊”
這段文字
你眼熟嗎
“我叫廖**。因為違法交通信號燈通行,被交通民警現場糾正,現承諾如下:本人作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
到底是發生了什麼
讓他們這樣一本正經的在朋友圈
曝光自己,檢討自己
原來是這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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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交警出神招 發朋友圈集贊20個可免罰
據瞭解,目前柳州交警在全市範圍內集中設置宣傳教育點28個,為行人與駕駛非機動車違反交通安全法的駕駛人提供五種自選處罰方式。
1.現場學習法規、看案例並測試,測試必須合格;
2.現場穿上紅馬甲、拿上小紅旗,參與交通勸導≥30分鐘,並簽訂承諾書;
4.現場喊話宣誓;
5.接受處罰並繳納罰款。
沒錯
這些都是柳州交警
針對違法非機動車、行人開設的自選處罰方式
針對這些接受教育處罰的駕駛人
交警部門也會登記在案
對於累犯的駕駛人交警也將給予嚴厲的處罰
台州臨海市民朋友圈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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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我們能更安全的出行
交警蜀黍真是操碎了心
畢竟,有時候換個方式處罰
或許會比罰款更讓人長記性
你說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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