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縣一“老賴”見警車開溜 母親借錢履行獲贊

幾年前,劉某經熟人介紹到傢俱店老闆張某處購買傢俱,但傢俱送到後並未支付傢俱款。後經張某多次催討,劉某於2014年1月1日向張某出具了一張借款金額為16800元的現金借條,約定了月利率1%,但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期間張某多次催討,劉某承諾歸還但是遲遲沒有還本付息。2017年3月1日,張某起訴到岳陽縣人民法院,要求劉某償還傢俱款。經公開開庭審理後,法院依法判決由劉某償還張某貨款16800元及利息。

法律文書生效後,劉某沒有履行相應義務。無奈之下,張某於2018年1月11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執行後,執行幹警第一時間到劉某住處送達了報告財產令、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劉某無動於衷,既不報告財產信息,又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打電話也不接,上門又找不到人,與執行幹警玩起了“躲貓貓”,同時又沒有查詢到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執行陷入到僵局。日前,執行幹警得知被執行人劉某在家吃飯,立即頂著烈日趕赴到劉某住所。由於經過一段時間的交鋒,劉某有了一定的警覺性,一看到警車撒腿就跑,溜之大吉。當時,劉某的母親在家,執行幹警對其進行釋法說理,一方面耐心細緻地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告誡對抗執行的後果。劉某的母親心中有所觸動,多次嘗試打電話讓劉某回來處理,但劉某拒接。

“我有好幾個子女,就這個不爭氣,我也知道欠債還錢天經定義,但我年紀大了沒有錢幫他償還,再一個我幫他還了,也不好向其他子女交代。”劉某的母親向執行幹警訴說自己的委屈和無奈。正在一籌莫展之時,劉某的母親想起了村委會劉書記,於是打電話向他求助。劉書記在村委會工作多年,化解了很多矛盾糾紛,在當地也是德高望重的人。劉書記到場後,瞭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考慮到金額不大,為了不讓執行幹警再多跑路,當即表示借錢幫劉某履行,並立即趕回去取錢現場兌付。

自此,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得到圓滿化解。這起案件標的不大,但讓人體會到滿滿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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