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區:訓誡談話強有力 社矯對象受警告

紅網時刻張家界6月15日訊(通訊員 熊冰傑 李美佳)“我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希望司法局給我改正錯誤的機會,我一定服從監管”。近日,在張家界市永定區司法局社區矯正股辦公室,社區服刑人員段某某經分管副局長進行嚴肅的訓誡談話後,流下了慚愧的淚水,並自願在警告決定書上簽字。

社區服刑人員段某某在接受矯正期間,態度極不端正,多次漠視社區矯正管理規定。此前,司法所所長多次通知督促,但段某某以不能正常使用社區矯正管理APP為由,不履行每日必須進行人臉簽到的規定。在5月的集中教育活動中,段某某未經請假逃避活動,並在電話中以不當言語頂撞司法所所長。永定區司法局接到司法所所長的情況彙報後,立即走訪了段某某的保證人及村幹部,並與他本人取得聯繫,在6月12日對其進行了訓誡談話。分管社區矯正副局長從“認清身份、珍惜機會、服從監管、順利解矯”四個方面進行訓誡談話。本轄區個別服刑人員因不服從管理,受到多次警告後仍不悔改,最終被撤銷緩刑、提請收監,分管社區矯正副局長以此類身邊發生的真實案例對段某某進行反面教育,起到了很好的震懾教育作用。隨後,段某某自願在警告決定書上簽名,重新購買了手機並下載了社區矯正管理APP,他表示一定嚴格遵守社區矯正各項管理規定,認真反省,自覺接受監管和教育,積極爭取順利渡過考驗期。

通過訓誡談話,起到了對難管人員的威懾、警醒作用,及時有效地教育、感化、挽救社區服刑人員。2018年1月至5月,張家界市永定區司法局對多名存在不進行每天人臉簽到、不參加集中教育活動、不遵守請銷假、涉毒涉暴、涉黑涉惡、有再犯罪傾向等違規行為的社區服刑人員進行了訓誡談話。訓誡談話機制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擔司法所的管控壓力,同時有助於區司法局及時掌握跟進難管人員的信息情況;另一方面也將以往工作中的被動參與化為主動干預,將事後處理轉為事前預防,有效減小社區服刑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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