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推出人才新政“金十条”激活新旧动能转换“新引擎”

泰安推出人才新政“金十条”激活新旧动能转换“新引擎”

在大力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方面。人才新政“金十条”提出,实施顶尖人才集聚、高端人才培育、智汇泰山兴业、引才特别支持等“四大人才计划”。以项目扶持、创业扶持、股权投入等方式,对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新引进或自主培养的顶尖人才和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扶持。对全职引进到泰安的“两院”院士等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人才,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并带动我市产业发展的,给予500万元生活补贴。对自主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及我市自主申报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的,按国家或省补助、奖励额度给予1:1补助或奖励。建立完善与驻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人才共建共享机制,支持联合申报“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泰山系列人才工程”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对柔性引进的高精尖缺人才,经评审认定,命名为“泰山特聘专家”,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对实施的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对海内外名校博士到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研究的,给予最高9万元补贴。在全市范围内调剂300个事业单位编制,作为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实行动态管理。中介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为泰安每全职引进1名“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通过专业人才服务机构引才,每引进1名年薪总额在3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的引才费用补助。

在支持人才发展载体建设方面。人才新政“金十条”提出,构建创业创新、成果转化、多元投入等“三大平台”。对园区、企业参与建设、运营的创业孵化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对自主申报新建的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以上载体平台,国家级、省级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鼓励建设“人才飞地”,支持建设离岸研发中心(机构)、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和市外孵化器,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采取校地共建科技产业园、科研基地、智慧谷等方式,建设成果转化平台,对运行良好、成果转化效益明显的,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支持驻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平台面向社会开放,按服务效能,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对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等在泰安设立或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泰安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给予最高5000万元扶持,对省以上应用型大院大所在泰安建立分支机构的,实行“一事一议”,给予专门政策扶持。市政府出资设立6亿元规模的招才引智基金,用于招才引智的政策奖补、创业创新的支持扶持、人才发展环境的优化提升等。提供人才创业贷款担保补贴,给予每个企业最高贷款额度300万元的部分担保费用补贴或贴息;鼓励国有融资性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创业项目提供创业贷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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