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行中國,交警同行」高速路上騎自行車危險,你知道嗎?

2018-04-29 甘肅省酒泉市公安局淵泉高速交警

4月28日上午9時26分許,淵泉高速公路大隊巡邏民警沿連霍高速由西向東方向巡邏至2631公里處,發現有3名騎行愛好者在高速公路騎自行車,旁邊車流如織,且有較強橫風,十分危險。民警立即通過喊話器示意自行車隊靠邊停車,並將巡邏警車停在車隊後方警戒。

經民警訊問得悉,三位都是戶外活動愛好者,再加上“五一”小長假,為了體驗戶外騎行樂趣,所以想趁這個機會出去遊玩,三人決定騎自行車上高速從敦煌去嘉峪關。得知這一情況後,巡邏民警對三人給予了嚴肅的批評教育,指出在高速公路騎自行車的危險性和嚴重後果,並提示他們不要再上高速公路騎自行車,三人均表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行為。民警建議他們更改騎行路線,從輔道騎行比較安全,並協助三人將自行車移至輔道。

高速交警溫馨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節高速公路的特別規定、第六十七條: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全掛拖斗車、鉸接式客車及其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車速快,車流密集,且橫風較大不適合非機動車騎行。一旦發生事故,很可能就是嚴重的傷亡事故。希望非機動車駕駛員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千萬不要因為貪圖一時方便,釀成大禍。

「暢行中國,交警同行」高速路上騎自行車危險,你知道嗎?

審核:李紅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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