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平台善林金融被查封,投资者该怎么办?

静湖冷月

对于被善林金融套住的投资者,我只想说一句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在信息这么发达的今天,难道大家在投资的时候都没有查过善林平台的信息?还是看到一些负面信息仍然铤而走险呢?

其实善林投资很早就爆出了问题

第一个问题:涉及资金自融

正规的P2P平台应该只是一个单纯的平台,连接贷款客户和投资人,投资的人钱应该是直接借给贷款客户的,但是从2017年开始,善林就被爆出了非法融资的消息。

第二个问题:曾多次违规被处罚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网搜索“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我们可以看到有三条处罚记录,均与虚假广告有关,而且最早的一条是2015年7月13日记录的。


第三个问题:善林有多家公司,很多资金可能被这些公司所用

通过天眼查,可以查出,目前善林的实际控制人周伯云有25家公司,而且涉及有房地产开发业务,其中天津佳伦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官司缠身,因无法交房及拖欠工程款等原因,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从风暴网上可以看出该公司各种问题不断,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开庭102次,判决书141次!


第四个问题:涉及非法集资被通告

2017年10月26日,在一份落款为环翠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环翠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代)的《风险提示》中显示,“经查,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涉嫌违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不具备从事网络借贷中介机构经营资质。


注意:上面所列的这些问题都可以从网上查到,如果投资者没有对平台进行核实,或知道平台有问题还投资,能怪谁呢?

现在投资者怎么办?

善林金融这个平台有可能涉及庞氏骗局,也就是用新进的投资人的钱去还到期投资人的钱,如果平台出了问题,没有新的投资人投资,一旦资金链断裂,各种问题马上会爆发。

至于善林金融到底是什么问题,我们目前还不能下定论,但是可以肯定会出现挤兑潮。

那对于已经入网的投资人来说该怎么办呢?

第一、尽快把钱赎回,能赎回多少算多少;


第二、保存好证据,准备随时起诉,投资者要保存好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记录、电子借款合同、转账凭证、平台网站截图、经营宣传资料等证据材料,以便诉讼过程中法院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第三、报警备案,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备案,说不定法院在处理的时候会优先偿还有报警记录的投资者。


最后,大家自求多福吧。


贷款教授

今天听说善林金融被查封的事件,然后去问了一下善林金融的某个员工,聊天的内容如下。




我本来抱着热心的态度,潜入了几个善林金融投资者维权群,结果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有人在之前投过e租宝投了几十万,血本无归之后,又投了善林金融,另一个投资者前期投的很多,利润也非常可观,回报率有20%,后来因为买房,把前期的资金撤了出来,最后只留下了15万,总体来说,收益能够抵掉亏损,他无疑是其中众多受害者中比较幸运的一个。

还有一个现象,比较寒心的是,本来想帮他们曝光,把被骗受害的经历发出来,让更多的人引以为戒,或者是帮他们咨询一个更好的挽救措施,然而他们却并不领情,甚至还骂我。


后来我想明白了,也许他们就是惧怕谁把这层窗户纸给捅破了,因为谁曝光了出来,就再也没有接盘者了,其实他们心里不愿意承认自己被骗,还是想忽悠更多的人进来接盘,只有接了盘了,他们才有可能把自己的亏损给补回来,每个人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果一旦落到自己头上,都希望别人成为接盘者,自己好从中脱身,可是谁又能独善其身呢。


雨停了呀

庞氏骗局

无论是善林金融、钱宝网、e租宝,其他类似的平台,从已有报道来看,无非都是庞氏骗局的引申发展,万变不离其中。

所谓庞氏骗局,简单地说就是先许以高利息吸引第一批投资者,然后在继续加大宣传和营销力度(营销用在这我觉得都对不起这个词)吸引第二批投资者,用第二批投资者的本金支付第一批投资者的利息,以此类推。

由于第一批投资者拿到“高利息”,就愿意继续加大投入,而且会宣传给身边的亲戚朋友有个“好项目”,这样一传十 十传百,用不了多久规模就如同滚雪球般快速增大,前期因为规模不大,用后来人的本金去支付先来人的利息(至少10%,夸张的有30%以上)还可以维持,一旦到了后期尤其是客户资金增长速度跟不上付息需求,资金链就会断裂,老板要么跑路,要么投案自首,题目说的三个案子都是如此。

亲身经历新型庞氏骗局

至于我家人经历的和上面说的三家比起来,规模小,更隐蔽,更针对老年人,上面三家都是大平台,广告宣传什么大张旗鼓,而我说的这个更像社区活动。

怎么说呢,初期是给你讲课,养生啊保健啊,都是免费的,不但免费,每天去店里“打卡”还可以领一元钱(两个五毛硬币),这样老年人来回路费就有了,就更愿意来了,后来在推销保健品(产业链很丰富啊)的同时,推出投资给高息还带你去免费旅游,那一阵又是温泉又是采摘好不热闹,最后就露出真面目了,想要享受这些,得投资啊,投资一年16%的利息,比存银行合适的多,不少老年人不懂金融,不懂风险,就投钱进去了,我的家人也投了一万,因为我有个原则,一万以下我不管,超过这个数就要跟我说,我怎么说也是个在银行工作的国际金融理财师,要说专业性比我强的不多,当她跟我商量加大投入的时候被我制止了,我就一句话:

现在有什么项目能没有风险稳赚不赔一年赚20%,真有这样的项目大家都去做了,哪有什么秘密和门槛。

于是帮她去要回来这钱,10000元半年赚了800块还嫌少?当时还埋怨我耽误她发财了,过了没几个月,当时和她一批的人,都欲哭无泪,因为平台跑了,哦,或者说改头换面跟前面的公司没关系,钱也要不回来了,这事在我们这隔几天就上一次新闻。

所以说,投资者尤其是中老年投资者,本身对金融了解较少,投资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要被这些所谓“高利息”“保本保息”所蒙蔽双眼,前两天一个经济学家说“凡是超过6%的理财产品要小心风险”,这话我觉得有些绝对,但以我的经验还真是差不多,现在能构建零风险投资组合的预期利率上限能达到6%真的很不错了,如果有高人能超过这个,我真的愿意虚心请教。

此外,如果你是受害者或者身边有受害者,一定要去报案,配合执法机关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据说e租宝老板自首时,有人聚集起来去派出所要求把老板放出来继续经营还钱,还有的要求大家都不要报案,不报案就不是非法集资,钱还能要回来,这些都是错误观点,万万不可取。

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我是昇财经,原为您提供专业和接地气的咨询。


昇财经

百亿平台善林金融被查封,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个案件和钱宝网、e租宝案有什么区别?

三家平台业务模式不一样:

善林是P2P平台,涉嫌的问题极有可能是非法集资犯罪,非法集资犯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罪,而P2P涉嫌非法集资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平台私设资金池和自融资金、审核不严导致风险行为等。

在多数P2P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中,特别是对于一些大型的P2P平台,多数涉嫌的罪名都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何,因为这个罪名比较好举证证明。多数平台不论是资金池问题,还是自融问题,抑或是拆东墙补西墙问题,本质上依然是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偿还投资人本金。

检察院在指控被告人时,只需要证明被告人没有合法资质,以公开宣传手段面对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承诺保本付息,就可以指控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多数涉案的P2P平台而言,如果涉嫌私设资金池或者自融,就有可能涉嫌非法吸存问题,此种指控的证明难度和压力就会小很多。

P2P平台吸收资金,到底只是属于银监会处罚的违规集资行为还是属于经侦介入非法集资犯罪,还需要侦查机关出具更详实证据才能确定。

钱宝网的业务模式类似于一个新型的互联网投资平台。用户从“任务大厅”中领取诸如观看广告、填写问卷、试玩游戏等任务,完成任务后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另外其欢迎用户以微商、电商形式入住平台,据公安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张小雷等人依托钱宝网网络平台,以完成广告任务可获取年化收益率达40%至60%的高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涉嫌犯罪。如此高的年化收益,能够维持这么多年,在相关案件中属于非常少见的,但这只是公安机关的指控,相关的证据要等待本案公开审判,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专们质证后才能正式确认。

从罪名角度而言,目前钱宝网张小雷被逮捕的罪名被明确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是如果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如果采集到张小雷使用欺诈手段骗取投资人钱,挥霍钱财等行为,则检察院在起诉时可能会变更罪名为更重的集资诈骗罪。

非法集资犯罪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罪犯罪构成、处罚都有很大不同,处罚力度上集资诈骗罪最高刑可以是无期徒(2015年以前可以是死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论数额多少,最高刑是十年。因此,如果被定为集资诈骗罪,对张小雷就非常不利。

另外,不论是钱宝网案还是善林金融案,是否涉嫌单位犯罪的问题还有待调查,因为如果是单位犯罪,则张小雷和周伯云就会以单位犯罪负责人的身份接受相关处罚,按照相关司法实践,会比自然人犯罪更轻。

而e租宝则是对外是融资租赁债权转让业务模式,法院认定:在其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及个人债权项目,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98亿余元。而e租宝的控制人因为有大量的挥霍行为,因此被判集资诈骗罪,领受无期徒刑。

对于善林金融而言,公安机关认定集资诈骗罪难度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要达到符合四个条件:没有合法主体资格,公开方式宣传,针对不特定对象,保本付息承诺,就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被告人如果还有非法占有目的和使用了欺诈手段,就涉嫌集资诈骗罪。

而如果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意图证明行为人是集资诈骗罪,则不仅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行为人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还需要证明被告人使用了欺诈的方法和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

而不论是善林金融案还是钱宝案,对于当事人非法占有目的和欺骗手段的侦查应该是目前侦查工作的重点。

此类案件中,哪些员工会受到追究?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对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作了规定:“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在钱宝网案中,被一同逮捕的,并不仅仅是张小雷1人被逮捕,一同因为非法吸存罪名被逮捕的共有12人,其他被逮捕人员都是钱宝网的相关高管人员。哪些人员会被认定应该负有刑事责任呢?

从条文上看,所谓提供了帮助行为,不能单看客观方面,而应该从员工的主观、客观两方面结合来判定其提供的帮助行为是否对犯罪有帮助,否则如果单看客观方面是否提供帮助,一个公司大部分员工的行为都在为犯罪行为提供帮助,是否都要认定为从犯?这是荒谬的。所以在此类案件的辩护中,为主犯辩护,可以将辩护的重点放在其客观行为上,而为普通涉案的员工辩护,则需要把辩护的重点放在其主观是否明知,是否应该明知,是否有能力明知上。

投资人怎么办?

根据相关经验,此类平台一旦暴雷,公安机关会马上组织类似于资产管理会债权人清退管理费,督促相关的债务人借款人提前还款或按时还款,比如在某些p2p平台爆雷案中,警方会协助成立专门的管委会,要求借款人尽快还款。

从目前情况来看,据善林金融此前公布数据,2017年11月,平台累计注册用户超过37万功撮合资金出借近154万笔,累计成交额近48亿元,累计为用户赚取3.27亿元。


金融犯罪刑事辩护曾杰

题主您好,大家好!

最近善林案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讨论,影响很大,在投资理财方面只是个小白,不过我们公司对门就有一家善林的分公司,下面我来谈一下这家公司给我的印象!

首先,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家公司老是换名,我们公司搬过来的时候这家公司就存在,公司名叫善林金融,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改名了叫善悉商务,中间又多次改名,在善林金融法人周伯云自首的第二天,这家分公司就关门了,关门的时候还是善悉商务!



第二,我们在电梯里会听他们的员工讨论工资情况,一般员工一万多都是少的,有的都两三万,听一个员工笑着说自己要还7000多的房贷和两千多的车贷,看他并没有压力似的,工资应该不低。我们一直以为是高利贷呢!

第三,我们偶尔会听到该公司员工和投资客户之间通话,有时候员工的态度很不好,有一次在外面争吵了一个中午,声音很大,我们在睡午觉非常烦!



上面是我们对善林这家分公司的整体印象,希望警方能尽可能多的追回投资者的资金,挽回投资者的损失吧。


图说地理

以前有个银行的同事,辞职去了善林金融,本来底薪3000,去了以后翻了三倍,吃饭的时候曾说过,每月收入不会低于3万,提成模式大概在3%左右,也就是说你拉来100万的投资,你的业务提成就有3万,那么客户收益多少呢,客户收益大概在年化8~11.5%,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善林金融拿了你的钱去投资,如果年化收益率低于15%,那么过不了多久就会崩盘,就以最近两年的经济形势投资想要获得15%以上的年化收益率,是相当困难的。

刚刚给他打了半个小时的电话,他说已经离职有一年了。

谈及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他表示:去年善林金融在全国开了一两百家线下的贷款端,主做信用贷款,抵押也做一点,但是不多。坏账率比较高,导致资金紧张。并且也有在做区块链项目,投资失利,直接导致崩盘。

在这里提醒各位网友,不要贪图高收益,高收益也就意味着高风险。

其实整个事件最大的梗,不在于此,而在于20天前善林金融斩获315全国质量诚信平台优秀企业

这奖杯上面估计连灰尘都还没有来得及落上去吧,还真是讽刺呢。



王龙

关于事件

2018年4月10日早上11点左右,上海市经侦大约300人(具体数字不清)来到善林金融总部;经过1分钟与门卫的短暂交流后,警察们大批次地进来。

经过了1天的处理,员工们饱受饥饿(没吃中饭),警察们于晚上6点多将公司员工解散。并告知善林金融总部从2018年4月11日将会被禁封,让大家都回家等待进一步通知。

这是得到的最新消息

https://weibo.com/2556038417/GbzlFnWmr?filter=hot&root_comment_id=0&type=comment

网上看到的所谓内部公告,我个人意见是不相信。职场都被封了,公章也没有的公告不具备啥作用,应该是别有用心的人做的。

关于周伯云董事长

在我的印象中,周伯云董事长是一个比较勤奋机敏的人,大多入住汉庭快捷酒店,吃饭也比较节俭,不铺张浪费。每个晚上都会工作至凌晨2点左右,敬业的精神还是值得员工学习。但是在用人和企业经营方面,我觉得存在一些问题。

在未发生今天的事件之前,我曾以为我们在此次互金行业备案的浪潮中能继续前行,现在看来只是空想。

我知道人的品格决定不了企业的兴衰与成败,但是没有品格的人肯定经营不好一家企业。

关于想法

1. 相信监管部门会公开公平公正的对待此次事件,会合理妥善处理。

2. 相信有关部门会妥善处理员工的工资、社保、劳动关系等问题。毕竟耽误的是几千人的就业问题,拖延后也会成为大问题。

3. 建议投资者们在事件没有定性前,不要以讹传讹,不要做不理智的行为。

4. 建议投资者们在事件定性后,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要求,理性追偿。

5. 最担心的是投资者的利益,员工的工资可能就1.2个月的工资和社保的相关问题,但是投资者们可是毕生的心血,牵扯民生问题,要相信有关部门会妥善处理。

在善林的3年里,看到他的成长与跌倒,看到他的起起伏伏,竟没想到这次怕是再也起不来了。我对善林还是有一定情怀的,虽然不是什么好的公司,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替善林码字,也许我拿不到我的工资,也许是我站岗的最后一天,也许也没有也许。 假如做不了一股清泉,那起码别让我随波逐流…


以上就是你们要的真实情况,没有态度只有想法。 此内容为个人撰写,不代表公司立场,也不构成投资建议和其他非理性行为。


李小白

E租宝事件之后,警方控制的资金数额为200亿,这覆盖了整个待还余额的40%,所以对于单个投资者而言,他能够拿回来的最高资金也就是未拿到投资款项的40%,但这200亿不可能都用来退还投资人的钱。除了国家罚没的部分之外,e租宝还有数万名员工的工资未发,还有银行及其他债权方的欠款等等。在法院处理过程当中都会按照一定的次序和比例进行清退。所以按照估计最后用于偿还投资人投资款的部分应该会在100亿出头,也就是待还金额的20-25%。同样的跑路机构还有铜都贷,2015年12月法院文书宣判,所有受害人按照12.3%的比例退款。


华尔街见闻

善林金融的分支机构多达600余家,涉及金额多达百亿!一日之间就倒下了,实际控制人周伯云投案自首。这是又一桩牵涉面甚广的金融骗局。

这个钱生钱的游戏玩不下去了,救命钱也好,闲散钱也好,受伤害者众。外面的债主实在太多,难以脱身,对周伯云来说,被警方关押倒成了安全之处。

如此悲伤的事,发在谁身上,都会难过、愤怒。尤其是这类金钱游戏,多数是朋友介绍,一个传一个而累积而成了。

前期赚了点小钱,然后越投入越多,以为找到了一条发财之道,为了朋友亲戚着想,也让这些人试着投入点钱,从而越陷越深。

结果是:不但钱亏了,身边一大堆朋友也没得做了,有些是看病、上学、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的钱,朋友、亲戚从此就成了梦魇中的仇人。人生悲剧!

这个案例让我们思考,普通如你我,该怎么进行投资?

1、尽早断掉赚快钱的想法。

一想到年化率10%以上的产品,激动是激动,但一定要小心呀。银行存款固定年利率不过3%,有高过8%的收益,就要警惕了,乃怕是熟人朋友的推荐。

我是非常不赞成去赚这部分钱。

起初可能投几千,几万,几个月下来有稳稳的收益,就以为平台靠谱,从而投入十几万,甚至更多。

这就是普林金融类似平台的基本特点,起初保证收益,让一传十,十传百的扩散出去。

我也投了点P2P的产品,三家公司的创始人我都认识,我选择了自己认为最可靠的一家,也只是投了1万元,主要也是为了了解它的运营模式,看它靠什么产品滚动。

常识是,如果它的收益远远高于银行的理财产品,而风险不会更大的话,那么,它一定会把其他产品挤压下去呀。

所以,它不可能规模太大;它不可能涉及群体太广。

2、多学习,持续的学习。

这是一个信息更加乱相的社会,媒体更加多元,某种程度上,花钱能在短时间内让某种偏向性声音更大。

像善林金融,已成长到足够大了。

如今东窗事发后,媒体再去梳理,能发现善林金融一直在被警告,并且曾被4次行政处罚。都因为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之类行为被处罚的。

但宣传它有多可靠、有多庞大、有多正规的信息更多。把真正权威专业的声音掩盖住了。

实际控制人周伯云除了拥有善林金融旗下三大平台以外,还与不少类似平台有关联,比如微美贷、找理财网、雪橙金服、广群金融、意真金融等。

现在查公司法人比较容易了,只要上“天眼查”。以后做投资,要多查查老板的背景,一输入系统,就几十上百家公司飞出来,能没有问题吗?

令人痛心的是,我们赚钱的心很急,真正可投资的渠道又非常少。

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好些,我到二三线城市开会,或参加活动,一遇到赚钱门道的讲演,听众就非常积极。一遇到有人背书的投资人,就会遭到疯狂围绕。

相信一个人时,就以为他介绍的朋友一定也没问题。

但我们难道不知道吗,有时这个朋友不一定是同谋,不一定想害你,他对自己的朋友也不一定会投资、敢投资呀。

投资渠道太少,太容易把信任扩散,最终也就上当受骗了。

3、别自信心太膨胀。小投入即可,别押上身家。

绝大多数人投资一开始都会比较谨慎,即便是炒股,买空气币这样的行为,都遵循着一边学习一边试错的心态,但一有点成就,就容易飘飘然。

炒股这种现象太多了,初期几万、几十万时,赚了点钱,就以为自己是股神了。上百万投入,加杠杆投入,最后血本无归,甚至亡命丧命者也有。买理财产品也是这样,慢慢就盲目相信了。

人太容易过于自信了。太好为人师,还容易把身边的人害了,太过自信而不有警醒、敬畏之心,那可会陷入万丈深渊的。

善林金融不是最后倒下的一家,也不会是最大的一家,这类故事总在上演,你我真正能有一颗平常心、警惕心吗?


财经作家邱恒明

投资者只能自认认倒霉!

国家三令五申严禁高息集资,严禁没有金融牌照的公司开展 融资活动,一直以来政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告诉那些指望天上掉馅饼的集资者不受法律保护,但这些人本着好逸恶劳的态度想占便宜不劳而获,出问题了又去找政府闹事,却是没皮没脸的。

有人说这些人不容易,都是老太太老大爷。问题是啥叫不容易?骗子还说自己辛辛苦苦任劳任怨的行骗,也不容易啊,那些上班的员工也不容易,天天忙来忙去还不赚钱,容易吗?这不是理由,核心问题在于人性中的贪婪,都想不劳而获,都想有傻子接盘、自己没风险,这些老人也不傻,都是经历过人生沟沟坎坎的经历有丰富社会经验的人,有啥不容易的呢?

当然,还有可恶的营销人员,为了一己私利口吐莲花诱骗消费者加入高息集资活动,害人害己。

所以,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就要收到法律的严惩,权益就不应该受到保护,甚至政府可以全部没收充公,只有严厉的惩罚才会让高息集资的参与者接受教训,不再被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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