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殺首犯谷壽夫庭審照片,拒不認罪引起民憤差點被暴打死


南京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在對南京大屠殺首犯谷壽夫犯罪事實調查清楚,證據固定紮實以後。最終在1947年2月6日下午2時,在位於南京中山東路307號勵志社大禮堂正式開始公審谷壽夫。

公審開始後,谷壽夫由兩名頭戴鋼盔的憲兵押入法庭。谷壽夫踏入法庭時,頭戴灰色禮帽,還夾著一個公文包,好像自己是前來參加開會,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旁聽席上的市民和受害者見狀對他的斥罵聲不絕,人們紛紛伸出拳頭想上去捶打,最終在法官再三警告下人們在坐回座椅上。如果沒有法官的阻止,谷壽夫肯定會被亂拳打死在現場。

起訴書中指明谷壽夫縱容屬下以極其殘忍手段殺害平民及俘虜,致使數十萬人慘遭殺戮,窮兇極惡,舉世共憤,應判處極刑。起訴書中認定谷壽夫所部參與的暴行就有2784件。


但谷壽夫聽完起訴書後,傲慢的表示:“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我奉天皇之命到中國作戰。戰爭期間, 雙方都要死人, 對此我深表遺憾; 至於說我的部屬屠殺南京平民, 則是沒有的事。”對自己所犯罪行拒不認罪的,還掏出自己事先準備好的辯護詞繼續詭辯:“對於我的部隊進入南京殺人放火,屠殺南京人一事,這些都是謊言,戰爭中可能有誤傷,我表示遺憾。我的部隊,作戰英勇無敵。除了作戰以外,他們沒有亂殺過一個平民。”

谷壽夫的死不承認,極力狡辯讓整個法庭裡的憤怒達到了頂點,人們紛紛起身對他進行咒罵,發出自己心中悲憤的怒吼,在法庭裡痛哭不已。不少人又一次站了起來,要衝入被告席痛扁谷壽夫,最終都被維持秩序的憲兵攔了下來。

南京大屠殺首犯谷壽夫的審判從1947年2月6日下午開庭,一直持續了1個多月,到3月10日結束。3月10日,主審法官宣讀了關於戰犯谷壽夫的判決書。谷壽夫因在長期作戰期間,縱容士兵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並強姦、搶劫、破壞財物,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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