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劉基:蜀商買藥的啟示

明人劉基:蜀商買藥的啟示

黃仁宇在《萬曆十五年》中寫到:“要消除文官中不願公開的私慾是不可能的,因為整個社會都認為做官是一種發財的機會,不少小說和筆記都寫到。”

讀一些歷史小說,倘若說“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這話的人,肯定是清官。這些清官猶如珍稀動物,屬於“國寶”級的。但是,所謂的清官也是相對貪官而言,歷史上就有“一年清知府,十萬白花銀”的說法,想想,只當一年的清官就有十萬白花花的銀子摟進腰包,這十萬銀子肯定不是指朝廷俸祿,因為朝廷俸祿少得可憐。

明人劉基:蜀商買藥的啟示

據黃先生《萬曆十五年》記載:“一個人得中進士,立即有人前來出謀劃策,如何買田放債,如何影響訴訟,如何利用權勢作額外收入的資本。北京的一些放債人,經常借錢給窮困的京官,一旦後者派任地方官,這些債主就隨同任所,除了取回借款以外,還可以本外加利,利又成本。地方官總攬民政與財政,致富的機會至多。”

明人劉基在其《郁離子》中講過:有三個蜀商賣藥於市。第一個專賣上品,以買價定賣價,不哄人不宰客。第二個上品下品皆賣,根據買者的出價酌情給予。第三個專賣下品,價格也甚便宜,買主讓添點就添點,加點就加點,結果人人爭相買之。一年後,這人竟成富翁,第二個蜀商也豐衣足食,而第一個卻落了個衣食不繼的下場。

明人劉基:蜀商買藥的啟示

劉基進而言道,為官亦如此。有三名縣尹,第一個甚廉明,上司並不喜歡,離職時連船都租不起,人皆笑其痴。第二個有了機會就悄悄撈點,別人不知亦不怨,反稱其賢。第三個見什麼撈什麼,並用錢物巴結上司,對待下屬如親人,待當地士紳如上賓。其結果反獲好名聲,竟連年升官。這多麼值得我們深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