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時候,我挺討厭我的飛度

大部分的人,在談論屬於自己的那輛車的時候,總免不了從細微的言語以及表情間流露一種熱愛。絕大多數情況下,這種熱愛衍生自基於時間的熟悉,讓人感動於這些不離不棄的相伴。

但說實話,我挺討厭我的車。

我討厭我的車,從來對我的車沒有絲毫的熱愛,一丁點也沒有。客觀來說,我認為糟糕透了。

有的時候,我挺討厭我的飛度

有的時候,我挺討厭我的飛度

坦誠交代一下,我開的是一輛飛度,就是那款“秒天秒地秒空氣”的神車。兩年前,我用幾乎所有的儲蓄買了它,買了屬於我的人生的第一輛車。當我在購車合同上簽字的時候,情緒其實是複雜的,一種興奮、無奈、失望交織混合的情緒。

兩年以來,這輛飛度一共跑了25000公里。家、公司、廣州的各個停車場……還有各種數不清的地方。無數個凌晨,我開著這輛車形單影隻地跑在空曠的馬路上,看著環衛工人跟清掃車打掃凌晨的街頭。當然,這輛車更多隻在公司與家之間移動,車廂裡頭都被失落、疲倦所填充塞滿。

關於操控、駕駛樂趣、推背感、科技感等感受,我從來沒有在這輛車上看到過。這輛車就一直揹負著我,以及一堆的失落,跑了兩萬多公里。

有的人跟我說,愛是久處不厭。那輛車開久了,你便發覺,最熟悉你的莫過於這輛車。一上車,手機就能夠找到最合理的位置。一上車,座椅的角度、軟硬,都跟你的屁股、脊椎無縫貼合。但對於我而言,與這輛車的熟悉,並不能使我默許接納這種無趣。

我不否認這輛車優秀的地方。比如我搬家的時候,放倒後排,一通的行李塞進了車裡,被運到另一處租住的房子。高效的程度,堪比大眾搬家的貨車。比如我加油的時候,哪怕是95號汽油加滿,消費也只不過240元,而且滿打滿算還能跑上個五、六百公里。省油的程度,與混合動力相當。

一方面,我會慶幸它這些出色的地方;另一方面,這些出色的地方又使我時刻陷入一陣莫名的無奈感當中。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變得格外在意這些?

如果把時間前置十年,我在意的,從未是這些。但十年以後,我開始在意這些,並且享受這些給我帶來的好處。十年前,喊出長大後要成為科學家,長大後要買一輛足夠快的跑車此類異想天開的宣言。

十年後的今天,我坐在凌晨的辦公室裡,滿眼血絲地完成最後的工作任務,拖著疲倦爬進一輛飛度。形單影隻地跑在馬路上,看著前一天的痕跡,一點一點被環衛工人以及清掃車打掃得一乾二淨。

時間的魔力在於,它能夠打磨一切,不光讓你少了許多的稜角,還能夠讓你曾經無比篤定的期許變得動搖,研磨成齏粉。最終,那些曾經篤定的一切,都被淪為了笑談,被藐視,被譏笑,被排斥於社會主流的運行軌跡之外。

有的時候,我挺討厭我的飛度

我曾經問過許多人,是否覺得已經擁有的那輛車是最好的。認為是的人,喜歡的理由繁多,千奇古怪;認為不是的人,不喜歡的理由卻是千篇一律,殊道同歸:我被迫選擇了這輛車。

從一開始,這就已經不是一個好的開始。

如同我選擇飛度,這輛車與我的預期相差太遠,遠得看不到預期範圍的邊界。這輛車被我送進了改裝工坊,但除了嗷嗷叫的發動機轟鳴以及如同坐在木板上的避震過濾,再沒有什麼讓人感到驚奇的地方。這輛車跑起高速的時候,還特別吵,吵得像一臺鼓風機永無休憩地在你的耳邊工作。

但它只需要十萬元就能夠置辦下地,我憑什麼質疑這一切?值得質疑的,其實只有自己本身。

有的時候,我挺討厭我的飛度

之前看到《摩拜創始人套現15億:你的同齡人,正在拋棄你》這篇文章時,頓感驚濤駭浪的焦慮原來離大家如此之近。15億雖然有些遠,但對車的焦慮卻非常真實,讓我時刻明白到,我正拋棄我自己,正拋棄那些異想天開的想法。

選擇妥協不是一件艱難的事。更多的時候,順其自然就成了。像山澗的水流,順勢而下,逐漸匯入了江河,逐漸把泥淖沖刷成凹陷的模樣。就像那些卡羅拉,滿身煙火氣地跑在路上,成為一種經典。

有的時候,我挺討厭我的飛度

選擇掙扎才是一件艱難的事。它意味著失落、無奈、苦困,意味著在現實下喘息一口屬於自己的空氣,這很不容易。

很久以前,我在珠江邊見過一輛寶駿560。22寸的輪轂把輪眉撐得寬大,絞牙避震讓車身下盤離地面只有一個拳頭的距離。這只是一輛以滿足三、四城市用戶需求為目的的SUV,卻改裝得像一輛美式VIP。

這也許是一出惡作劇。但我更願意相信,這輛車的主人曾經也幻想過,擁有一輛足夠快的車,就像我一樣。縱觀那些本田粉,他們時刻把vtec、7000轉掛在口邊。大家都把自己的那輛本田視作NSX,但其實大家都清楚,那距離我們很遠很遠。

所以,那些用著HKS直排的飛度哪怕聲浪再高亢,也極少在紅路燈揚起一陣白煙。也許停在隔壁的奧迪切換一下駕駛模式,就能把這種高亢的聲浪徹底壓制。

有的時候,我挺討厭我的飛度

有的時候,我挺討厭我的飛度

在思域被聲討的那會兒,我寫過一篇文章,其中的一小段是:說到底,大部分人只是希望用一輛本田抗斥一下那個難以動搖的現實,就像當年那些開大眾的人一樣。當然,他們只是力度過猛而已。

你奮起的掙扎,最終還是一敗塗地。這種現實的刺痛,真叫人深刻。

通過一輛車讓一個人完成價值的邏輯自洽,聽起來相當功利。但在抱有這個想法的當初,其實絲毫沒有半點功利的影子。大家僅僅是因為單純的喜歡,後來才明白到,原來這種喜歡需要用最世俗的方式去衡量。

而我本身,最終又徹底敗給世俗。

我從不否認那輛飛度的價值所在。然而,當我因為在車內躲過一場雨,為節省那一塊幾毛的油費而感到慶幸的時候,內心的迴響卻變得強烈。這種迴響不斷堆積,爆發以後上升至討厭。毫無來由,不由自主,深入骨髓。我不斷地質問自己,夾雜著一種茫然的無力。

有的時候,我挺討厭我的飛度

大概是半年前的一個深夜,出差回來,廣州下著淅淅瀝瀝的雨。我拖著行李箱踉蹌地爬進停在機場的車裡。打開收音機,裡頭播的是周杰倫的《一路向北》。

這情形讓我一度想起讀書的時候,從北京路的地攤買來一張5塊錢的盜版《頭文字D》盜版光碟。在那個只有作業打攪的暑假裡,我無數次重刷這部電影,一邊著迷於那些髮夾彎漂移的鏡頭,一邊幻想日後要開一家豆腐店,要當一個跑山的車手,要追到那個暗戀的同班女生。

想到這些,我頓然止不住笑,不知道為什麼。回程的路上,我深踩油門,更多的笑難以抑制。

說到底,我沒能這輛車和解,也沒能和我自己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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