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鼓勵地方結合各地實際自主擴大地方試點

农业农村部:鼓励地方结合各地实际自主扩大地方试点

發佈會現場(中國網 郭天虎攝)

以下為文字實錄: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中央農辦副主任韓俊:2016年12月,中央印發的《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要先行試點,逐步推開這項改革。開展試點是我們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方法。為了推進這項改革,我們目前組織了三批試點。第一批試點是,2015年農業部、中央農辦、國家林業局確定在29個縣(市、區)開展的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這項改革試點任務去年年底已經完成。我們已經進行了總結,媒體對這29個縣改革的情況已有系統報道。第二批試點是,2017年農業部、中央農辦確定在100個縣開展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試點週期兩年,將於今年10月底完成。第三批試點是,今年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按照“擴面、提速、集成”的改革總體要求,進一步擴面的改革試點,包括吉林、江蘇、山東3個整省試點,50個地級市開展整市試點,150個縣級行政單位開展整縣試點。三批試點加起來,共涉及縣級行政單位1000個左右,此外,部分省還確定了266個地方試點,這三批就是“先行試點,逐步擴面”的具體體現。

這三批試點是壓茬推進、逐步深化的關係。第一批29個試點縣主要是開展集體資產權能改革試點,重點探索保障農民集體組織成員權利、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第二批試點在原有內容的基礎上,對試點內容做了進一步拓展,包括全面開展清產核資、加強集體資產財務管理,探索確認集體成員身份、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賦予集體資產股份權能、發揮集體經濟組織功能作用、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內容更加豐富,要求更加全面。第三批試點主要是對錶黨的十九大提出的要求和今年中央1號文件的部署,將原來的“探索確認集體成員身份”調整為“全面確認集體成員身份”,並明確提出了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有關事宜,內容進一步豐富。中央明確,到2021年底要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考慮到這項改革涉及面廣、情況複雜,我們確定了總體部署、重點推進、先行試點、全面展開的實施路徑;建立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重點工作定期報告制度,要求各省每月填報工作進度、每季度報告工作進展,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每季度通報各省工作情況。下一步,將在繼續做好已有試點的基礎上,逐年擴大試點範圍,不斷推動改革在面上推開。同時,鼓勵地方結合各地實際自主擴大地方試點,確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務。目前,北京、上海、浙江三省市已經基本完成這項改革,先行試點的29個縣也積累了很多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應該講,推進這項改革我們是有很好的基礎的,步子也是比較穩妥的,到2021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務是有保障的。

农业农村部:鼓励地方结合各地实际自主扩大地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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