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什麼會有商標轉讓?
所謂商標轉讓,就是指商標註冊人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按照法定的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
產生商標轉讓的主要原因有三種:
一、一些企業/個人在商標註冊後,對其註冊的商標用不上,留著等同於雞肋,把商標轉讓出去反而能獲利。(搶注商標也屬於這種行為,很多精明的人早早的就把有潛在價值的商標註冊了,然後高價掛售轉讓)
二、一些企業/個人嫌商標註冊時間長、流程複雜、過於麻煩、商標註冊還不一定成功,所以不想冒商標註冊這個風險,直接購買已經註冊好的商標,即能快速投入使用又可以避免很多風險(駁回、異議等),有了買家,自然就會有賣家,商標轉讓自然而然就會出現。
三、很多企業/個人懶得去設計自己的商標,直接通過商標服務代理商挑選符合自身產品的商標,這樣一來自己就成了受讓方,轉讓方數量永遠大於受讓方。
商標轉讓的本質其實就是就是為了方便更多的企業和個人節省時間成本,總的來說就八個字“方便快捷,買了即用”。
商標轉讓不是簡簡單單的把已經擁有的商標直接拿出來掛售,而是有很多流程的,流程過複雜,就說一下幾點注意事項。
第一點:申請轉讓證明
申請轉讓核准證明步驟:申請(提交必要資料並上報商標局)→受理(商標局下發受理書,一般要3個月左右)→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全程12個月左右)。
申請轉讓證明這些麻煩事不建議轉讓人親自去商標局辦理,因為所花費的時間成本太高,其中付出的時間對很多人來說是不划算的,建議直接委託給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去代為辦理(可以找:贊標網)。
第三點:轉讓方、受讓方、代理方,三方合作,互利共贏
商標代理機構對於商標轉讓方和商標受讓方來說屬於第三方,轉讓方和受讓方最好通過第三方來達成合作。因為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對商標法律法規比較熟悉,商標業務較為精通,能比較準確地理解委託人和商標局的意圖,方便商標轉讓順利進行交易,最後達成互利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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