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
银行卡盗刷都是人们关注的热点
而随着网络快捷支付的兴起
网络盗刷更是层出不穷
面对屡屡发生的盗刷事件
该如何界定相关各方的责任?
而持卡人又该如何进行防范和应对?
最近,最高法发布的
《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就给出了相应的规范
今天小爱就来和大家探究一下
银行卡被网络盗刷,到底该算谁的?
什么是网络盗刷?如何界定?
网络盗刷字面意思大家都好理解
但是牵扯到责任界定
就需要参照最高法的法规概念
“网络盗刷”,是指他人冒用持卡人名义、使用持卡人网络交易身份认证信息进行网络交易,导致持卡人银行卡账户资金减少或者透支金额增加的行为。
最高法《规定》
根据《规定》的相关条款解释
界定持卡人存在被网络盗刷事实
持卡人可提供刑事判决、
涉案时间及其前后其持有银行卡以及未进行网络交易、
其与收款人没有基础法律关系、
其持有银行卡所在地地址与网上交易IP地址不同、
网络异常交易记录、报警记录、
挂失记录等证据进行证明
因此只要提供以上事实证明
即可界定盗刷事实
而根据《规定》的明确要求
发卡行、非银行支付机构
有保障持卡人用卡安全以及信息披露的义务
如果发卡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之前承诺
对盗刷先行赔付的
此时持卡人可以请求其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同时,对于他人冒用持卡人名义
更换手机用户身份识别卡的情况
电信运营商未尽审慎审核义务
导致持卡人未能收到银行卡账户变动手机短信通知的
持卡人有权请求电信运营商赔偿相应损失
而如果发卡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主张
需要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那么,如果遭遇网络盗刷,我们该如何应对?
从以上解释来看,证据对于网络盗刷的界定十分关键,因此,我们在平时使用银行卡过程中应开通短信提醒业务,及时掌握银行卡内资金变动情况,在发现银行卡内资金异常变动时,不要惊慌失措,应及时采取措施:
1证据保全
持卡人立即到发卡行最近的ATM机或银行营业场所用出现异常的银行卡进行交易(如查询、取款等等),或者用卡进行消费,以时间、空间证明网络盗刷非本人操作,以进一步证明网络盗刷事实。
2防止损失扩大
持卡人保全证据后,立即拨打发卡行客服电话,将异常变动情况告知银行客服,并通过电话或至拒台办理临时和正式挂失,积极配合银行调查。
3及时报案
银行卡挂失后,持卡人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回执等文件。
4协商索赔
持卡人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与发卡行协商索赔事宜,以便通过协商方式获得赔偿。该种方式较为简便、快捷,在实践中有不少的发卡行会在内部审查之后直接将损失赔偿给持卡人。
5诉讼索赔
若通过协商方式不能解决的,则持卡人应在发现银行卡异常之日起尽快凭之前保全的证据通过诉讼方式向发卡行索赔。
如何防范网络盗刷?
因为网络盗刷是非接触式的,不法分子只需获得持卡人的账户信息,就可以转走卡内的钱,最常用的手段是发送
藏有木马病毒的短信、网站链接等。
对于这种情况就需要谨记不点开来路不明的链接,同时还要安装必要的杀毒软件和网银控件,使用完毕后要及时退出,不留在后台运行,在设置密码上,也要避免使用生日、手机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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