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黨委、紀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採取一系列舉措對黨員幹部大操大辦歪風加以整治,取得一定效果。然而,數據警示我們,時至今日,大辦婚喪喜慶問題仍面臨較大的反彈壓力——今年前4個月,全國共查處大辦婚喪喜慶問題1518個,處理1802人,與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上升。綜合各地通報的典型案例看,雖然大操大辦仍以原有表現為主,但隱形變異趨勢明顯,出現了一些更迂迴的方式、更隱蔽的手段,亟待引起重視。
變著花樣操辦
——化整為零,多次操辦。一些黨員幹部為了避免宴席的規模超過規定,挖空心思按不同類別分開請客,在不同時間進行操辦。如2017年10月,山東省煙臺市牟平區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原黨支部書記、站長任光輝向組織報備稱擬於11月5日為女兒操辦婚宴18桌,宴請180人,但在實際宴請過程中,卻採取提前、分批的方式先後4次共設宴34桌、宴請300餘人,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11.64萬元,並安排其單位工作人員從事婚宴服務工作,且事後向組織提供虛假宴請名單,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親朋出面,退居幕後。有的黨員幹部擔心身份暴露,自己隱身不出面,安排或者默認由非黨員幹部的親屬、朋友等人代理操辦、代收禮金。如貴州省赤水市官渡鎮五里村黨支部書記王明江為了讓自己的五十歲“壽宴”辦得隱蔽,花費了不少心思:由妻子出面在酒樓操辦,本人不到場;不在現場登記禮金,由2名侄兒在家中收取……最終王明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陰陽報備,暗度陳倉。不少地方規定,黨員幹部應當在事前或事後向組織如實報告婚喪事宜操辦情況,但一些黨員幹部卻企圖瞞天過海。如2018年1月,四川省內江市市中區靖民鎮石壩村黨支部書記黃繡鈞向靖民鎮黨委、紀委書面報告為兒子舉辦婚宴,申報婚宴40桌,實際設宴118桌,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共計1.05萬元,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異地操辦,掩人耳目。為了“逃離”當地紀檢監察機關和群眾的監督,有的黨員幹部採取異地設宴的方式大操大辦。2017年5月,陝西有色集團金堆城鉬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楊國平分別在江蘇泰州和西安兩地操辦女兒婚宴,期間違規收受同事及下屬禮金3.2萬元,並使用服務對象車輛,最終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打“時間差”,錯峰辦席。有的黨員幹部為了降低“風險”,專門避開重要節點或者辦席高峰期操辦酒席。如2017年8月2日,黑龍江省大慶市大同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大隊長王倩在女兒尚未被大學錄取情況下,即在某飯店舉辦學子宴,共擺設酒席6桌,宴請同事及管理服務對象等41人,並收受禮金1.28萬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擋不住“紅包”的誘惑
禁令之下,一些黨員幹部仍然想方設法頂風違規辦宴,客觀上可能受到不良社會風氣的裹挾,主觀上還是因為心存僥倖:
有的把辦宴看成“零存整取”——“一些黨員幹部家裡十多年沒有辦過宴,但每年送出去七八千元,感覺很吃虧,總得想個辦法補回來。”中央黨校黨建原理教研室副主任強舸認為,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使得一些黨員幹部沒機會收回之前送出去的禮錢,心理上有落差,希望借辦宴之機“挽回損失”。
有的趁機搞“權力兌現”——“在工作崗位上認識的大小老闆不在少數,再過幾年就退休了,何不借喬遷之喜撈一筆?”浙江省雲和縣國稅局幹部葉楊青相信“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希望借辦宴之機,讓管理服務對象“意思意思”。
有的妄圖“鑽監督的空子”——“挨著規定打‘擦邊球’,萬一查出來了也就受個警告處分,感覺關係不大。”重慶市南川區峰巖鄉某村委會主任白某低估了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形勢,揣著明白裝糊塗。
對症下藥治“頑疾”
不管是為了面子的大操大辦,還是以斂財為目的給違規辦宴穿上“馬甲”或“隱身衣”,皆越過了紀律的“紅線”。如果任其發展,就可能使前期整治違規辦宴之風出現反彈,甚至死灰復燃,因此必須有的放矢、對症下藥,分清貓膩、嚴加懲處。
緊盯重要時間節點不放,開展有針對性的監督檢查。結合七、八、九月是辦升學宴的高峰,五一端午、中秋國慶是辦婚宴的高峰等實際情況,重點突擊。去年高考剛剛結束,湖北省荊州市紀委即公佈了4起違規操辦升學宴的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
緊盯黨員領導幹部這個重點人群,以黨風帶動民風轉變。雲南省富源縣出臺《關於進一步規範農村黨員和村組幹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工作意見》,管住黨員和公職人員,發揮村“兩委”幹部的示範作用。
將違規操辦的新變種納入負面清單,明令禁止,扎牢制度的籠子。針對花樣翻新的違規辦宴形態,重慶市南川區進一步建立健全配套細則,對黨員領導幹部辦宴種類、天數、桌數、請客範圍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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